聂怀桑哪敢阻拦,只是担心的看着这位姑娘袅娜又柔弱的背影离开。
本想买副字画,罢了,今日先回去吧。
阿卿拿着沉甸甸的钱袋拐了两条街,又绕了回来,这酒肆里的酒可真香。
这以月光织成的罗裙飘逸清缈极了,行走间,衣袂飘飘,更衬的她气质出尘,不似凡人,小二来迎客时,愣了好半晌才结结巴巴的开口。
“姑娘想点些什么?”
“你们这招牌的那酒,给我上一坛。”
“我们这的常山红确实有名,只不过这酒太烈,恐姑娘您喝不习惯。”小二难得会为客人着想,这话可是发自肺腑。
“无妨,你且上就是,麻烦了。”她态度很温和,仅管脸上无甚表情,但只要能与她说上几句话,就让人心情愉悦。
“不麻烦不麻烦。”小二脸上涨得通红。
她走到雅间的窗边,懒散的倚着窗僦往外看。
咦,刚才那个小傻子怎么回来了。
看他奔走的方向,不会真要去城东的大榕树旁探望她吧,啧,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
酒很快就上了,她颇为自觉的取出银子递给小二。
慢悠悠的倒了杯酒。
刚吃到嘴里就眼前一亮,不错。
悠哉悠哉的喝了一下午酒,夜里开了间天子号的房间,都有钱了,那必然是不能委屈自己的。
第二日,她就离开了这个小镇。
她又没什么目的,也没什么要完成的,就瞎转悠呗。
在西市买了匹白色的小母马,倒是和她这柔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很相配呢。
小马嘚啵嘚啵的往前走。
这周遭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好在临走前,她买了好几坛子酒,不然这路上可真是无聊。
月色将沉,她把马儿栓到一旁的树上。
掐了个法诀,驱了驱这周遭的虫鼠蛇蚁,这样子的话,对月小酌几杯倒也能勉强接受。
夜色里走来一人,他臂挽拂尘、背负长剑,身长玉立,衣袂剑穗飘飘,缓步行来,如踏浮云,悄然无声地出现,一袭白衣,干净极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眼上蒙着白布,似是看不见的?
她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好人,但是这会却被这个人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单只是为了空气中飘散的极香甜的血味。
两年前,她吃过另一个少年的血,两年后这虽不如蓝湛的血对自己吸引力大,但已是极品,她不自觉舔了一下嘴唇,眸中闪过强烈的趣味。
他孤身一人,胳膊上受了些伤,踏月华而来,那气味越来越近,勾的她有些纯纯欲动。
晓星尘自眼盲以后,其他器官却敏锐了不少,很快察觉到此地还有一人。
阿卿未等他开口,自己倒先说话了,出口就是调戏:“公子生的可真是冰清玉洁。”
晓星尘一滞,冰清玉洁四个字是这么用的?
不过他向来温柔,脾性也好,不欲多做计较,他会停下来也只是因为没有察觉到对方身上有任何灵力,一个弱女子在这荒郊野外的总归不安全。
虽然从这位姑娘方才开口说的话里,他觉得对方可能性子比较……独特,但他善良惯了,这种闲事总爱管一管。
尤其,她的声音很像她,身上的香味也很像她,若不是自己得了消息知道她死了,怕真是要以为自己又遇到她了。
况且初北性子温柔冷清,断不会这样娇媚的与自己说话,最重要的是,他明显感觉到这位姑娘不像认识自己的样子。
“姑娘怎么孤身一人在此,女孩子大晚上的这样不安全。”他语气温和,说话的语速让人很舒服,也很放松。
阿卿觉得自己挺喜欢他的,除了看不见,但是他身形修长,气质出众,且容貌清俊,最重要的是血闻着味都觉得香甜,不错。
“公子,我……奴家家境贫寒,家里实在穷的吃不起饭了,只好将奴家卖掉为弟妹换些吃食,奴家本已认命,谁知那乡绅公子竟在今早突然暴毙,娶亲之事便也作罢,父老乡亲都认为奴家克夫,便把人家赶了出来,好在路上捡了这匹与奴家同病相怜的小母马,才得以到此处歇脚,这里虽然荒凉,却也不及奴家半分心寒。”
她那眼泪是说来就来,哭腔鼻音,可怜兮兮的,叫人望之心碎,那娇啼婉转绵软,仅管晓星尘看不见,但是听着她哭,他都有些于心不忍,恨不得代人受过。
虽然她的一番说辞里漏洞百出,故事编的很不严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但是他偏偏就对她动了恻隐之心,甚至觉得她若想骗就骗吧,总觉得这样的姑娘干什么都是应该的。
“别哭了。”他寻着声,去擦她脸上的泪水,指腹触到那温热的泪珠,烫的他心尖颤颤,又麻又痒,酸软的不行。
回过神又觉得自己这举动逾越了,对一个以前素未谋面的姑娘家,堪称孟浪轻薄,连忙将手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