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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天(2 / 2)


“哦,”陆少校蹦出一个单音,大手顺着云裳的胳膊缓缓向上,最后捧住了她的脸,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色,“那我检查检查。”

哎?检查?怎么检查?

陆少校是个好丈夫,很快就为云裳解答了疑问。

云裳红着脸,攀住陆烨的胳膊,好不容易承受住了这个深吻。一大早上就这么激情什么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吃不吃饭,恩?”陆少校的唇还贴在云裳的唇上,说出来的话简直像是情人间的喃昵。

“吃……”云裳小媳妇一样,被陆少校收拾的没了脾气。

“去洗手!”

等到两个人磕磕绊绊的吃完了早饭,又给大毛喂了幼犬粮。云裳便准备出去买牛软骨给大毛磨牙,据宠物医院的医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补钙,还能锻炼幼犬的咬合能力。

陆烨没让她去,自己去楼下买了,又顺便给云裳买了点零食,这才回来。他听说女人一般都喜欢吃点零食什么的,也许云裳也会喜欢?

家里多了大毛后,热闹多了,虽然大毛没有普通的小狗那么活泼,却也娇憨可爱,云裳一整天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大毛身上,简直把大毛当成小婴儿来疼了。

陆少校觉得被一只狗抢了媳妇儿的注意力很没面子,想要将这瘦巴巴的狗丢出去,最终却只能不了了之。

他从来没见过云裳这么活泼的样子,与之前的懂事和宽容简直判若两人。他想要看着她开开心心的模样,哪怕他拼命的想要在这仅剩的三十天中抓住她所有的注意力。

可是,他能够尽心尽力的陪云裳的时间,不过只有这四十天,他走了以后,云裳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有了这只狗,起码能让她好受些。

吃罢晚饭,两个人去楼下散了一会儿而步,便回来洗澡睡觉了。陆烨的作息时间虽然不规律,但云裳却习惯了早睡早起,陆烨是特种兵出身,自然能够随时而安,两个人的生物钟倒没有什么冲突。

“陆烨,”躺在床上,云裳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陆烨侧过身将她往怀里又搂了搂,云裳的身上偏凉,有他抱着晚上她就不会冷了。

“明天、明天……”云裳咬咬唇,“是清明……你能陪我去看我妈妈吗?”

陆烨知道,云裳的妈妈是在她高考的时候出车祸去世的。一想到云裳那么小就没了妈,他心里就一阵疼。

他虽然早熟,但是陆夫人对他的影响却很大,每次他从军队回来,都能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每一道都是他喜欢吃的。还有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买的。

犹记得少年叛逆时期,自己跟父亲作对,每每都会挨一顿鞭子,而这个时候,母亲就会陪在他身边,用她独有的方式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平时,他虽然从未表达出对母亲的感情,但是在陆烨心里,陆夫人的地位恐怕就连陆上将都是不能取代的。

他不知道没了妈的滋味,却也能猜到那种痛苦。

陆烨摸了摸云裳的软发,放柔了语气,“好,明天一早就去。”

“谢谢。”这么多年以来,每次都是她自己给妈妈上坟,又伤心又绝望。这次有了陆烨的陪伴应该会好很多吧。

“妈喜欢什么花?”陆烨并不打算空着手去,虽然人已经不在了,但是毕竟是女婿第一次见丈母娘。

“不知道。”云裳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东西,所以我妈活着的时候也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什么花。”事实上,为了那个家,不止是花,对别的东西她妈妈也同样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喜好。

陆烨心里一酸,“那你原来去上坟都带什么东西?”

“没什么的,”云裳抿唇一笑,“我没什么钱,带的几乎都是些水果,妈妈活着的时候就是很务实的人。”

她大学四年,她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挤出时间打工赚到的。那时候一块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买的也是街边便宜的水果,可是她知道妈妈不会怪她。

等到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大学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很好,眼睛却突然看不见了。她已经快到一年没有去她妈妈的墓地了。

陆烨叹了一口,在黑暗中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后我都陪你去。”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

陆少校不浪漫,不会说情话,少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偶尔为之却让云裳觉得整颗心都像是晒了太阳一般,暖洋洋的,又舒服又感动。

“陆烨,除了我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云裳的鼻子有些酸,伸手抱住了陆烨精壮的腰身。

“你是我媳妇儿。”陆少校嘴边滚动着好多好多的话,到了最后却只说出来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说完便在心里懊恼,怪自己嘴太笨。

然而云裳却很满足,人的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媳妇、丈夫,两个人一片天。

将头埋在陆烨胸前,云裳想,她人生的霉运在遇见这个以后大抵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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