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秦修的声音,难得又恢复了低沉磁性的冰山气场。显然他也看见了广场上惊涛骇浪般的人潮。
“是安嘉冕,”沈彻出神地望着人潮汹涌的广场,“他今天来为欧仕珠宝做地面代言。”
秦修侧目看向身边神情有些恍惚的卷毛青年,挑眉道:“你不是他的粉丝吗,怎么不赶去看?”
“我不是他的粉丝。”沈彻说,蹙着眉头答得坚定。
秦修嗤之以鼻:“连他的烂片处女作都收藏,还知道他每天的通告行程,不是粉丝是什么?”
沈彻没有回他,望着乌压压的人潮,若有所思:“喂,秦修,你有没有想过,红起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只为了能亲眼见上你一面,人们顶着烈日冒着大雨寸步不离地守候,中暑感冒都在所不惜,甚至大冬天里半夜就守在场外,只为了能更早一点更近一点看到你,在网上彻夜不眠地为你刷票,就为了让你赢得那个没多大用途的“最受女性欢迎男艺人”甚至“最佳性幻想对象”的头衔……被这么多人翘首期盼,疯狂追逐,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成就感,诱惑着无数年轻人来到庚影,去往星邦,冠潮,MEG,参加各式各样的选秀,只心心念念地想要成为那个一呼百应的明日之星?
秦修抱着手臂冷哼一声:“红起来不就知道了。”
沈彻看向秦修,他们两人都凝望着海岸广场上的人潮,但是表情却是截然不同的,他是卑微又艳羡,而秦修则是平淡地俯瞰,像只骄傲的隼。虽然在雄鹰面前那样娇小稚嫩,却并不畏惧,因为隼是天空中最快的猎手,他知道自己迟早能追上那只鹰。
“那你得加油了,”沈彻笑笑,“安嘉冕二十五岁就拿影帝了,你还有五年时间。”
“你觉得我办不到?”秦修斜睨他,口吻有点不高兴。
“呵呵,不敢。”沈彻笑着打哈哈,心里其实很想问,你明明早就有机会能签约星邦,为什么不抓住?
秦修双手搭在桥栏上,微微弓着背眺望黑压压的广场:“你估计那里有多少人?”
沈彻耸肩:“不知道,三四千?四五千?”
秦修直起身子:“就当他有五千好了。好吧,我就让这个数目翻一倍。”
沈彻瞠目结舌地看着秦修。他说“好吧,我就让这个数目翻一倍”,轻描淡写得就像在跟自己算账。那种忍不住要仰视的距离感再度袭来,沈彻定定地注视着秦修的侧脸,这张让庚影的好事者们用“校花”来调侃的美丽侧脸,却让他生平头一次明白了何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隼是天空最快的猎手,他还差点忘了这是唯一能反过来猎捕鹰的猎手,他又怎能期待这只隼仅仅满足于追上那只鹰呢。
他也想追上那只鹰,在深夜里一个人看着安嘉冕的电影时总是很认真地这么想,在表演课上找到诠释角色的新感觉时也会斗志昂扬,可是当你看到现场这么多人为安嘉冕疯狂时,想要不怯场真的太难了。安嘉冕一向是人群中的焦点,沈彻心中其实很明白与这样的安嘉冕相比,自己真的太过平凡了。但是秦修就不同了,他也是发光体,比温润的安嘉冕更抓人眼球。他甚至觉得,如果秦修想让成千上万的人冒着烈日暴雨去看他,只要笑一笑就可以了……
“能做到吗?”听到自己喃喃的声音,胸口竟然有些按捺不住的激动,一个是身边的秦修,一个是远方的安嘉冕,任何人看了肯定都会嗤之以鼻,以秦修现在的地位,根本连一丝挑战安嘉冕的资格都没有。
“你这个粉丝还挺护主的嘛。”秦修在这时忽然凑过脸来,冲着他挑衅地一笑,“那我就更要杀得他片、甲、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