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郑艺是个被孤立的同学;在家里,郑艺是个不听话的孩子;在“兄弟”之间,郑艺唯一的不同就是,她是个女孩。郑艺就是这么一个在学校打架,在家不学习,在“兄弟”间最有思想的那一个人……与所有的常规,背道而驰。
郑艺外表狂热,内心孤独;白天疯癫,晚上安静;她喜欢热烈的太阳,热衷于倾听雨声。她看似每天和许多“兄弟”在一起,可是真正了解她的人少之又少。
郑艺并不觉得人们对她的不理解或者说是不了解会是一个永恒的定律,她只是觉得很多人是沉睡的,迟早他们会醒来,而郑艺自己则是比他们清醒的更早的人,所以她觉得自己一直前进,而别人正在用沉睡度过最好的年华。郑艺曾试图唤醒他们,可是她发现,这是徒劳。她努力保持清醒,并不断尝试影响身边的人,如果有一天,她可以唤醒另一个人,那么她就会很满足,因为,她相信自己将有能力唤醒更多的灵魂。所以,郑艺并不觉得特立独行的自己有什么不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郑艺的世界,分为黑白两道,她穿梭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圈子中,在这样的黑白交错中找到自己的“自由”。这句话的意思是:郑艺是个“混混”,一个十六岁的女“混混”,她学习成绩差,和老师顶嘴,上课捣乱,偶尔打架,逃课去网吧,和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她没有所谓的朋友,只有兄弟;不过她能分清是非黑白,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也喜欢读书,也喜欢艺术,也有自己想要的未来。不过生活在这种一半平淡,一半狂野的世界中,郑艺觉得如鱼得水。
任何不是混混的人都很难靠近郑艺的世界,除非,她心甘情愿地接受他们,就比如,童乐儿。
就在这个时候,童乐儿又发来了短信:“来我家吃午饭吧,有炒莴笋哦~”既然如此,还等什么?郑艺下楼出了门。
郑常兴在楼下客厅看着《总裁前任想复合》这本书,郑艺出了门,他才反应过来,说道:“这孩子!又去哪儿?”
郑艺没听见,已经出了院子。郑常兴看着郑艺离开的背影,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