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安局,程锦先把霍远的相机存储卡和手机交给游铎,然后前往法医室,把取出了存储卡的单反相机和霍远的头发都交给韩彬。
“头发是霍远的,和公园搏斗现场发现的血液对比一下DNA,看当时霍远在不在场。”
“好。”韩彬答应下来,然后问,“相机是怎么回事?”
“帮我看看相机上有没有血迹。”
用肉眼看,相机是干净的,但用上科学手段就不一定了。
“稍等。”韩彬拿来一瓶喷剂,示意程锦帮忙把灯关掉,然后举起瓶子对着相机喷了几下,相机上出现了一些荧光色的痕迹——这说明相机上有血迹。“这血是谁的?”
“霍远说是他自己的。”程锦把灯打开,道,“你做一下DNA对比吧。”
“好。”
“先前你在公园里找到的狗毛都是什么颜色的?”程锦道,“霍远房东有条狗被偷了,据说是江兴荣偷的,那狗是黑黄两色的。”
韩彬:“我拣到了好几种颜色的毛——不确定是不是都是狗毛,颜色有黑、黄、白以及褐色。”
“……那就没办法判断了。”程锦道,“上午我去见了江兴荣的室友,对方说江兴荣喜欢凌虐动物,你捡到很多毛的那地方,应该是他凌虐动物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