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丁宁弄不明白为啥苏子期突然这么重口味了,但这并不妨碍他隐形吃货的本质,口味能变胃口不能变,就苏公子这饭量这性子,必然是不会吃完,留着肚子吃点新奇玩意儿不香吗?
按他俩这关系,丁小将军不介意勉为其难帮他吃完,老板今天准备的豆油不错,用来蘸赠送的小菜烧麦都挺好吃的。
先端上是两碗肉馅的馄饨,老板一锅煮面食,一锅熬高汤,煮好浇上高汤撒点葱花比什么都香,丁宁马上夹了一个吃了。
他也不怕烫,热腾腾的食物细细地嚼碎,品尝到绝佳的滋味,那双好看而凌厉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弯弯的,俊俏的少年郎此刻显得可爱而满足,那种明朗惬意的幸福轻松地飞扬开来,身边的病公子看见也不由微笑,丁小将军一向就是很随性又很好的人。
——当然败在丁宁刀下的人一辈子都憎恨他,死了也要诅咒他,因为他手中那把很狭很长很锋利的刀不是样子货,而他这个人的刀法处事,便是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但在苏公子眼里,丁小将军一直是个很好的人。
那样骄傲优秀的少年郎,有侠气义气,也有骨气,有理性智慧,他还是一向讲求公正的人,本该讨得世上所有人的喜欢,就算他们眼瞎了,苏子期总是喜欢的,丁宁与连城璧是他在世上为数不多的至交好友。
或许丁宁有时候比连庄主还要特别一点儿,因为人啊,都是这样感性的动物,再冷静的人也愿意和美好璀璨的事物多待一刻,因为在他们身边很舒服,天生的至恶则另当别论了。
苏公子先喝了一口高汤,合着些许葱花,他不太记得七八岁时吃的滋味了,只想起那时候是冬天,傍晚下了学,天已半黑,在冷的时候吃点热的东西,别管那些有的没的,肚里舒适,身上也暖了。
咬开手工擀的皮,吃里面的肉,之前他从来没有吃过这家肉馅的馄饨,不过味道确实很好,原来是用去骨的鸡肉,加入松子仁做的,再用姜汁、葱、酱调味,用料自然比不上韩府冬至时做的“百味馄饨”,但苏子期却更喜欢这个味道。
松子大概是自家采的,又用最普通的食材调配出最有心意最顶尖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吃呢?至少比不怀好意的人送来的馄饨好吃,富有人家当然要吃出些花样来,一只碗当中盛有十几种馄饨,谁也不懂里面是不是加了“特别”的料。
愈是年节府中也愈忙,出点“乱子”再正常不过了,只要管事的人想,而谁又知道管事的人背后是怎么想的,又是谁家的人?
只是,再有心意的东西,也再不是当年的味道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当初,并不都是阴谋诡计,有时抛开一切,不管繁重的课业,也没去想麻烦的礼法仪态,安逸放松,和其他或忙碌或悠然自得的学子也没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