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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父亲的心思(1 / 2)


新妇过门后,采取了一系列简单有效的措施,马上把家里人都整治得服服帖帖。后来宗族里的人见了我都忍不住称赞我儿娶了一个好媳妇。

她真的是一个好媳妇,持家有道,孝敬公婆,爱护小姑,尊重小叔。比我想象的好了无数倍。她还为玉儿找来一位好帮手,在蝗灾时,又帮他们出谋划策。

楚楚小时候的确是身体不好,大家让着她都成了习惯。她被我们宠坏了。

长大了,她还是这个样子,从不为别人想想。一年来,她一直想着的,无外乎怎么夺得玉儿的注意,怎么破坏他们。

她很聪慧,脾性也好,对于楚楚的种种挑衅,都是一笑而过,还说服自己的父亲和楚楚姐妹相称。

但楚楚最终还是和赵氏做出了那件连我都不能容忍的事。这也难怪她要发怒了。

但楚楚肚子里的孩子把我们都拉到了楚楚那边。我原以为,她发了脾气,心情舒畅一些了,还会和往常一样忍下去。可我怎么忘了,人的忍耐都是由限度的!她是司徒家的小姐,从小比楚楚还娇生惯养的,怎能忍受这种侮辱?她沉默了许久,终是爆发了。

而后,她离开了我家。

她走后,家里简直乱了套。芙儿蓉儿闭门不出,玉儿以官府为家,楚楚成天在府里哭闹,扰得人心都不得安宁。

琰儿突然开口,他要接手李家的生意,还发誓一定会把它发扬光大。问他为什么,他幽幽的说,只有等他成功了,才有资格得到她。她是谁,他不说。

琰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对不喜欢的人,他从来都是爱理不理。从小,他和家里人都不亲,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新妇来到后,他却一反常态,时常回家来,还常常跑到齐眉院去,向嫂嫂‘学习’。我早料到有些不对劲,但我相信,新妇自能处理得当。

经这么一闹,我也倦了,便交出一切,和妻子游山玩水去了,把一切不快抛诸脑后。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已经做完了自己能为他们做的。

后来,当我的两个儿子都登上他们事业的最顶峰,李家达到它最辉煌的时刻的时候,我不能不感谢她,司徒明镜。

手札一篇:建祥三百二十五年,某月某日,与妻子游于葵城圣德山。遇一男孩,约六七岁,其人清灵俊秀,举止得体,活泼可爱。心下好感顿生,只觉熟悉不已。问其来处,只言随风飘摇,天地为家。欲再问,便言母亲呼唤,不宜久留。远处,见一女子,布衣荆钗,气质不俗,二男子立于其后。其身型,眼熟至极。晚归,宿于客栈,梦中又见此女,惊觉。不正是我家失踪已久之长媳,司徒明镜么?

她走了,就这样走了。没有一点留恋。

未见时,我已对她很好奇。我常常在想,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让闻名天下的柯慕贤赞扬成这样,又能让从来不肯吃半分亏的司徒南瑞不惜赔上身家性命为罪臣之后作保,还能让我那个一贯对某个爱哭鬼的眼泪没有办法的大哥坚持自己的选择屹立不倒。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家里的厅堂上。

她徐徐回身,并不出色的五官在淡淡朝阳下,有一种出奇的沉静和安详。

她的姿态优雅,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一袭雪白衣裳让她更显清丽脱俗,一头如黑绸般的长发被梳成已婚女子的朝凤髻,我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她的唇角微翘,星眸淡张,略施胭脂的小脸白里透红,长长翘翘的睫毛轻眨着,如蝴蝶的翅膀般挑动人心。她有一双清澈的黑眸,好像星辰般明亮,让人一但见到便移不开视线。那双眸子黑白分明,就像两潭带有魔力的池水,能把人轻易地拉下去,就算溺毙其中也无怨无悔。

有一瞬间,那双眸子,竟让我微微失神……

再见,是为先生的先生给她送去新婚礼物。

听说她在花园里。来不及等到她回房,不想经人事先通报,我怕不及待想要看到她,我想看到真实的她。

猛然抬首,映入眼帘的,竟是终我一生也难以忘怀的绝世美景:

绯红的花瓣如雪花一般不断地被风吹落,环绕在她周围,映得眼前的白衣女子一身嫣红,教人迷醉不已,她眉清目秀、肤白若雪,唇上点缀着一抹绛红的唇色,只是浅浅地笑着,在我眼中,就已是百年难见的风华绝伦。风,轻轻扬起了她的裙角,她茫然的注视着远方,眼中含着一层薄雾。然后,她注意到我,唇角勾起一抹雅致的浅笑。

不能否认,她已在我的心底留下影子。

再来,便是适逢书院放假。原本平常我不回家的,但莫名的,我想见她。

才刚踏进家门,我便听到下人们聚在一起,三三两两说着母亲被罚之事。

有些震惊,甚至有些幸灾乐祸,我没有觉得愤怒。母亲的所作所为早让我不满很久了,从十岁起我和她讲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

到了齐眉院外,事情已经完结。目送母亲和如花被人拖走,下人也陆续离开,院子里的丫头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门口和管家打个招呼,他的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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