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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7章.一网打尽(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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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江正与贾伦的异口同声之后霍正源不由失笑。

他的猜想没错这一场三方联审的主角果然是变成了江正与贾伦二人。

霍正源私下里还藏匿着一个“嘲风”死士活口所以他对于这场三方联审并不是志在必得。

与此同时霍正源还记得赵俊臣把江正派来南京的真正原因就是想让自己趁机考验一下江正的能耐与忠心——这也是霍正源把江正带来瞻园参加三方联审的另一层考量就是想要利用这件事情让江正与“赵党”势力彻底绑定在一起。

所以霍正源并不在乎江正抢风头当即点头道:“你们二人又有何建议?说吧。”

另一边徐盛英却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虽然给予了你们表态提议的权利但你们也应该知晓分寸不可以耽误案件的正常审理有话快说!”

江正与贾伦相互对视一眼之后贾伦率先说道:“小人认为这些悍匪在南京城内所犯下的各项重罪虽然皆是性质恶劣、罪不容诛但细究起来还是应该分为不同情况譬如是闹事械斗杀人、挟持武官洗劫军库、刺杀当朝大学士、绑架善堂遗孤等等罪行南京官府自然是有权审问详细但他们挟持七皇子的罪行情况则是截然不同涉及了天家皇室相关审问还是交由陛下圣裁比较好!”

很显然贾伦不愿意让朱和坚与“嘲风”死士之间扯上任何联系这项提议也明显是为了拖延时间。

贾伦话声刚落江正就直接表明了截然相反的意见扬声道:“三位大人学生反而是认为这些犯人的各项罪行皆已经罪证确凿没必要再把他们的各项罪行进行分类相关细节也皆是不值得浪费精力仔细查问重点是应该调查他们的来历背景、犯案动机!”

但下一刻江正又支持了贾伦的某些说法继续说道:“与此同时这些犯人的各项罪行皆是性质极为恶劣南京官府虽然有权调查真相却也无权量刑定罪这种事情还是交由朝廷中枢决定即可三位大人在审问期间也不应该提及任何定罪之事。

甚至于……为了防止犯人们自认为死罪无疑所以就破罐子破摔、顽固反抗审问三位大人还应该留他们一线机会把犯人们受审之际的表现也尽数记录下来、如实汇报于朝廷中枢而且建议朝廷对于坦白从宽、表现良好的犯人减罪一等至少不要牵连他们的族人。”

贾伦闻言之后不由是眉头一皱。

江正的这般建议无疑是极大增加了“嘲风”死士背叛七皇子朱和坚的可能性也让朱和坚与“嘲风”死士的关系愈发容易败露。

于是贾伦寸步不让再次说道:“相关案情的性质恶劣恐怕南京官府不仅无权量刑定罪也同样无权建议减刑更何况这些犯人的罪行太多太重别说是减罪一等了即便是减罪三等也逃不了斩首弃市、诛连族人的命运!所以江公子的这项提议除了让三位主审徒惹争议之外恐怕是毫无意义。”

江正也是针锋相对皱眉道:“即便减罪三等也要诛连族人?我朝何时有过这种规定?依大明刑律之《盗律》……”

“江公子此言大谬这些犯人之各项罪行理应是以谋大逆而论并不适用《盗律》……”

“即便是谋大逆也是十六岁以下尽斩罢了何来诛连?在嘉庆年间就曾经……”

“江公子既然提到嘉庆年间又为何对成祖时期避而不谈?更别说是太祖亲办的三大案了……”

“我朝刑律以《名例律》为总纲具体实行则是以《律令直解》为准绳贾宦官难道不知‘为例’与‘不为例’的区别……”

“太祖有规定《大明律》不可更改……”

“虽然《大明律》不可更改但贾宦官还是忽略了成祖以来历代圣皇陆续颁布的《问刑条例》……”

*

就这样只是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就让江正与贾伦两人滔滔不绝的激辩了起来。

而霍正源、徐盛英、席成这三位名义上的主审官却只能在两人的滔滔辩论之下目瞪口呆完全无法插话。

《大明律》乃是一门极为繁深的学问从制定之初就总结了历朝历代的法令条理可谓是封建王朝时期法律的集大成者。

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大明律》之后一方面是得意于《大明律》的完善严谨一方面又担心后代皇帝“变乱成法”所以还屡次颁布祖训表示《大明律》永世不得更改。

但再完善的法令条文也总有一天会与时代脱节所以明朝后代君臣为了适应实际情况、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就陆续颁布了许多“临时条例”嘉庆时期把这些“临时条例”整理修订编为《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万历皇帝又把《问刑条例》扩充为三百八十二条再等到德庆皇帝时期《问刑条例》已经扩充为近五百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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