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难民还不多,等再过些时日,就该出现成群的难民了,如今南国国富力强,旱灾不会伤到根本,只是苦了受灾的百姓们,而且也因此给了金国和夏国喘息的时间。
唐风缘一边写字一边胡思乱想,他写的字本来就歪歪扭扭,如今更是认都认不出来了,每一笔都落在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
总结一个字,就是丑。
两个字,很丑。
唐风缘自我感觉良好,他昨天第一次碰毛笔,今天第一次用毛笔写字,能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他写的津津有味,直到对上任遥不忍直视的目光。
“怎么了,我写的不好吗?你这是什么眼神?!”唐风缘炸了毛,他知道自己写的不好看,但他自己可以嫌弃,别人不能嫌弃。
这可是他第一次用毛笔写字!
任遥怎么跟明醉一个德行,明醉现在若是能看到他的字,肯定也是这个模样。
随了正主了!
任遥愣了一下,有些忍俊不禁:“没,就是觉得三皇子的字是世上仅有。”
他就是把毛笔随便塞到一个武夫手里,写出来的字都会比三皇子的好吧?任遥看着唐风缘气的通红的脸,没敢提。
“那肯定是世上仅有的好看!”唐风缘说的义正言辞,没有一点而心虚,看着任遥变换的脸色,唐风缘咬牙:“你等着,等本皇子练好了字,把毛笔扔你脸上!”
“让你看不起本皇子!”
任遥:“……”他真的一点儿看不起的意思都没有。他要是敢看不起唐风缘,王爷绝对立马把他拍回边疆,让他永远也回不来。
看着明醉的脸色沉了下去,任遥心里发苦:“王爷,属下没有看不起三皇子,真的!属下发誓,拿整个安靖王府发誓!”
明醉似笑非笑:“你怎么不说拿长安城发誓?要不要来个更大的,拿南国发誓?”
“属下知错。”任遥低下头,他有什么办法?他从小没有父母亲人,也没有家,安靖王府就是他的家,除了这个,他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用来发誓。
唐风缘在一旁看着任遥跟明醉互怼,突然发现他一点也不了解明醉,他以为小说里的男主都是霸道总裁风,可谁见过跟人吵架斗嘴的总裁?!
总裁形象早崩塌了好吗?
明醉身上的气质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看小说的时候,他以为明醉肌肉发达,身高两米,像是一头牛,可以抓回去耕地的那种,亲眼见了才知道他想的有多么离谱。
明醉身上确实有肌肉,不过很匀称,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有一种结实的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唐风缘身上就没有什么肌肉,以前是因为懒,而现在,这个三皇子的身体很弱,基本上没有锻炼过,还不如他从前那个身体结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