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捡回面包的老板凶狠的冲到皮鞋主人身边叫嚣着,“我要抓他回去做工还钱!”
一只手却阻止了他上前。
趁机,孩子爬起来躲在皮鞋主人的身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
那人低头,四目相对的瞬间,男人漆黑深邃的双眸在孩子星子般明亮的眼眸里凝聚了片刻,孩子眼中无泪,哀求的望着他,眼底有种莫名坚定的东西,仿佛在片刻让他的心跳停止了半秒。
孩子被这张兼有精美绝伦和高贵邪魅的脸震惊了,他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而他,用俯视众生的表情淡然收回目光,对身后吩咐一声,“给钱。”
他身后刚刚挡下面包店老板的随从迅速掏出几张大钞递过去,“拿钱,走人。”
老板愣了下,旋即眼冒金光的借过钱,正欲作势说句什么,却无意被男人冷傲的目光扫过,吓得落荒而逃。
“出来。”男人把衣袖从孩子肮脏的小手里抽出。
孩子爬起来怯怯的站在他面前。
男人身材高大挺拔,黑色西装剪裁恰当的贴服着修长的身躯,浑身都散发着令人不敢逼视的高雅与阴冷,她从没见过如此出众的人,以至于夜色霓虹中的他在她眼里犹如神祗,但她并未畏惧他慑人的目光。
男人不满的蹙了蹙眉,孩子忙俯身深深施礼,“先生,谢谢你救了我。我可以给你做佣人,直到还清你刚刚给的钱。”
佣人?男人觉得可笑,他从来不缺少佣人。可这个孩子居然敢直视他,很特别,很好。
“你叫什么?”他问。
孩子愣了愣,望着他摇头,奶声奶气的说,“我没有名字。”
“没有……”男人目光略过她和她身后的街道。片刻后,他说,“我们陌路相逢,以后,你叫阡陌。”
她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从此,我的名字叫做阡陌,他说是陌路相逢的意思。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永远都是陌路人。”
近二十年后的傅家。
奢华的金黄色水晶吊顶灯下,身着白色轻纱晚礼服的女人正坐在窗边读着日记,门被敲响,佣人在外道“伍小姐,先生已经在楼下等您。”
“我很快来。”
合上面前陈旧的日记本,女人眼底沉淀着一抹阴冷,红唇扬起嘲讽的笑容,阡陌,安心呆在地狱吧,他永远不会看到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