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卫琴说是‘带着一身污名’。
这就要从那个自首的人开始说起。
根据那个人的自首的口供来说。
伏冉曦是经典的有钱就变坏了的类型。
但是,他将这件事解释的合情合理。
他说。
伏冉曦在医院辞去了护工的工作后,得到了大量雇主好心赠予的探病礼品,这些礼品十分的昂贵。
因为考虑到太过昂贵,外婆又不愿意收下,雇主又不接受退回,所以不知道从哪里生出了心思,将这些贵重的礼品,全部都出售给了礼品回收店。
警方去礼品回收店证实了这件事。
礼品回收店表示,前前后后的确是收购了伏冉曦出售的价值至少十万左右的礼品。
这些钱,对于贫寒的伏家来说,是非常大的一笔钱。
伏冉曦拿到这些钱之后,没有攒起来用于以后的生活费用,反而是带着钱,去了一家酒吧消费。
酒吧就是警方调查出来的,伏冉曦死亡前去过的那家酒吧。
那家酒吧的前台也表示,见伏冉曦过来消费了很多次,还办了卡。
并且通过办卡消费得知,伏冉曦的的那些钱,几乎全都预存进了这家酒吧里面,并且几天的时间就亲自过来频繁消费了很多次。
事发的最后一晚,有人看见伏冉曦,并且作证说,伏冉曦为一个男人庆祝生日,开了一个小包间。
后来喝多了,就跟人走了。
走的时候还很兴奋,好像是喝多了酒,也好像是吃了什么药物。
从验尸结果来看,伏冉曦在死亡之前,却是使用了可以让人兴奋的药物。
这一点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