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乐之在楼梯拐角蹲了很久,直到腿上被撞到的地方没那么疼了,才扶着楼梯站起来。
幸好,傅东阳并没有走到楼梯拐角来查看。
也幸好,她撞的是膝盖上方,裙摆盖住不会被人发现。
她小心地走了几步,感觉姿势自如,这才下楼来到大厅。
第一时间先在人群中找花安之。
花安之最是细心,又是医生,她很难瞒过他。小时候不懂事,因为同学们喊她“傻子”,她常常跟人打架,受伤更是家常便饭,每次不管她怎么小心遮掩伤痕,最终都会被他发现。
花乐之还想让哥哥们跟傅家维持好关系,要是哥哥们知道她在傅家受伤,难免心里又不痛快。
花安之正在角落跟一个中年女子说话,不知道说了什么,逗得女子开怀大笑。
看到妹妹下楼,花安之立刻看了过来。
花乐之生恐哥哥从她的步伐中看出什么瘸呀拐呀的,她不敢迈步,站直了身子,微微一笑。
花安之盯着她看了几眼,平静地挪开了目光。
花乐之松了口气,慢慢地挪到了大厅中间的长条大餐台。
餐台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满了各种精美的食物。
花乐之挑了一个纸杯蛋糕,捏在手里,低头咬了一口,努力回想着以前的事。
也许过去了太久,很多事情她都记不太清楚了。
尤其是九岁到十一岁那两年的事。
只记得九岁那年,妈妈过世了。
爸爸悲伤过度,两年后也过世了。过世之前,给她定下了傅家的婚事。
至于那两年发生了什么,花乐之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
似乎她也病了,在病床上躺了很久似的。
但她偏偏又记得,妈妈抱着她,温柔地说:“我的苓苓宝贝要好好活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妈妈已经过世了。
花乐之叹了口气。
傅东阳倒是一点都没有冤枉她,她的智商真的只有七十,不管她怎么努力,甚至尝试过刷题,那个数字都从来没变过。
而且,她连记忆都是混乱的。
尤其是那两年。
她这个样子,自己都不好意思嫁人。
更何况嫁入如日中天的傅家,嫁给英俊又前途无量的傅东阳。
退婚是肯定的,但现在她偷听被发现,实在没脸去跟傅东阳说话,连傅老爷子也不好意思去打招呼了。
至于傅东阳的父母,虽然从来都是笑眯眯的,但她本能地知道,他们也不喜欢她。
这也是情有可原,花乐之觉得,宝贝儿子要被迫娶一个傻子,哪个做父母的心里都不会乐意。
闷闷地咬了一口手里的蛋糕,花乐之有些发愁。
她甚至想逃跑,免得等会儿还得面对傅东阳嘲讽又鄙夷的眼神。
“花乐之。”正烦闷着,花喜之挤到了她身边。
她在外面不喜欢哥哥们喊她“苓苓”,因为那跟三个哥哥的名字听起来不是一套。
花平之、花安之、花喜之,再加上她的花乐之,一听就是一家人。
可要是“苓苓”,就跟她是外人似的。
从她还是个小团子,刚刚会念“平安喜乐”这四个字的时候,就这么计较上了,三个哥哥早已习惯,在外面基本不会叫错。
花喜之神秘兮兮地说道:“你猜,今天谁出现了?”
花乐之白了他一眼,她根本就不用猜,她可是看过原著的人,虽然那本金光灿灿的书在她面前翻得飞快,但一目十行,主要的剧情她全都看清楚了。
“沈佳澜呗。”这可是女主,所有出场的人里面最重要的。
“沈……什么?那是谁?”花喜之一脸茫然,仿佛自己打游戏跳了两关似的,有些跟不上剧情发展。
花乐之一顿。
对了,现在沈佳澜还只是傅东阳手下的经理,有才华有能力,颇得傅东阳信赖,但两人的感情只是萌芽。
哥哥们也并不知道沈佳澜这么一号人物。
花乐之扭头扫了一眼。
沈佳澜果然像书中所说,穿了一身淡绿色丝绸套装,剪裁利落的小西装,配上柔软的裙子,清新独特又不失女性的柔美。
她也果然跟书里写的那样,有能力有魅力,此时已经跟身边人交谈甚欢。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沈佳澜突然抬头看了过来。
目光锐利,有种居高临下的轻蔑。
花乐之吓了一跳,慌乱地低下了头。
刚刚升起的“去跟女主搞好关系”的念头,也被结结实实地拍了下去。
“别管那个沈什么了,我说的是——”花喜之压低了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傅、远、洲!”
傅远洲?
花乐之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这人是谁。
傅远洲,傅老爷子的小儿子,傅东阳的叔叔。
此人很是低调,在书里基本没有出现过。
说起来,就算花乐之已经跟傅家订婚十年,也从来没有见过傅远洲。
当然,也可能是她很少参加宴会的原因。
“哥哥,你以前见过傅家叔叔吗?”花乐之好奇地问。
花喜之一噎。
妹妹跟傅东阳订婚,喊傅远洲“叔叔”是应该的。
但傅远洲只比他大三岁,让他跟着妹妹一起喊叔叔,还真是有点无法忍受。
等妹妹正式嫁到傅家,比傅远洲还要大一岁的大哥花平之,也得喊叔叔。
啧啧……
“傅远洲啊,”花喜之到底喊不出“叔叔”来,含糊说道:“我只见过一次,远远看过一眼,五六年前吧。”
花乐之更好奇了,连哥哥也只见过一次,看来这位傅叔叔确实低调。
“哪呢哪呢?指给我看看。”花乐之突然想到,她没脸去跟傅东阳和傅老爷子说话,但傅远洲并不知道她偷听的糗事,她可以先去跟傅远洲套近乎。
毕竟除了退婚,跟傅家维持好关系,也是很重要的事。
花喜之隐晦地往一个角落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