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柒从异界出来后,最先做的事,就是带着沈恒在三区买了套房。
一直住在别人家里,寄人篱下的,尽管张易是十分荣耀地请了他们去住的,对他们也十分恭敬,可封柒还是觉得憋屈得不行。
用着别人家的东西,总是畏手畏脚,不怎么舒服的。
人类联盟一直在开发新居住地,所以三区的房价并不高,封柒花了三十万信用点,在张易住的小区隔壁买下了一栋小别墅。
他挣的一百一十九万信用点,发给沈恒五十万,买房三十万,竟然瞬间就只剩三十九万了。
封柒晚上窝在沙发里算账,微微有点小心酸:他辛辛苦苦一个月,挣的钱竟然一下子就没了。
沈恒坐在一旁,立马要把封柒发给他的“零花钱”上交给主人。
“不用。”封柒伸出爪子在他脑袋上扒拉两下,随口道。
和封柒比起来,沈恒身材显得有些过于高大了,但是每次封柒伸手的时候他就自觉地微微底下头让封柒摸头。
封柒特别爱他这一点,在某些地方是傻了点,但是在讨好他方面又格外乖觉,机灵,真让他不知道拿他怎么办才好。
“我空间戒指里还有一千多贼/赃呢,卖了就有钱了。”他晃晃自己手上显出形状的空间戒指,想了一下又说:“我也给你买一个吧,挺方便的。”
沈恒就看着封柒笑,他是典型的浓眉大眼,模样很有些英气大男孩的样子,笑起来跟只得了骨头的小狗似的卖乖:“嗯,多谢主人。”
“嗯嗯。”封柒也眯着眼笑起来。
封柒以了解三区的名义让张易给他介绍了他们三区各个有权向异能者收购异植异兽的组织机构,在打发走张易之后,就挑了一家价格比较良心的组织,把手上的一千多异植异兽卖了八百出去,成功到手一百四十多万信用点。
拿到信用点,封柒就在星网上给沈恒的空间戒指下了订单。
他下订单的时候盘腿坐在沙发上,沈恒就把下巴磕在沙发靠背上看着他选。
空间戒指是贵重物,可以定制制式,封柒本来想订一个特别酷的黑色戒指,但是问了沈恒的意见,他偏偏看上一枚银戒。
“这不就是很平常的一只戒指嘛,你看,它这个还是两个一起的,你买了一个,别人还可以买另一个,你要是买了他,以后就要和别人的款式撞上了。你要不要看点别的更特别的。”封柒打量那只造型普普通通的戒指,没看出什么出众之处。
“主人,我就想要它。”沈恒定定地看着那枚戒指道。
沈恒坚持说要,封柒自然也没勉强他,本来就是买给他的,当然是他喜欢就好。
封柒花了十万信用点给银戒配了一个一百立方的空间,下单之后过了五天就收到了快递到达的消息。
消息发送过来的时候,封柒忙着去玩一款张易介绍的战斗游戏,那是个组团开擂台的群体大乱斗游戏,他仗着精神力强,给自己开了十个精神力为五十的小号,一起围攻别人,连胜十二局,正打到兴头上,不肯离开,催沈恒自己去取快递。
然而沈恒出门后,他又受到了一份快递到达的消息。
封柒疑惑不已,只能飞快地退出了一下游戏,通知沈恒把两份快递一起拿回来。
沈恒把快递拿回来,封柒正好十五连胜,对面的玩家被他打到下线了,他只好退出来准备换一个擂台。
正巧看到沈恒手里拿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盒子走进来,他便干脆下了线,好奇地对沈恒招招手:“怎么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盒子?我们只买了一份空间戒指啊?另外一个是送我们的空盒子?”
沈恒笑笑,说:“主人不如拆开看看。”
封柒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笑的,狐疑地把盒子拿过来,拆开,惊讶地发现两个盒子里是几乎一模一样的两枚戒指。
“咦!”他惊喜道,“他们偷偷搞买一送一活动吗?”
沈恒扶额道:“主人,另一个是我买的。”
“你买两个干嘛?”封柒皱了皱鼻子,“你个败家子儿,有钱也不能乱花呀。”
他一边说就一边把那两个戒指拿出来打量,那确实是几乎一模一样的两枚戒指,唯一的区别在于一个在戒指内侧刻了“SH”,一个刻了“FQ”。
封柒这短短的几十天还来不及涉猎博大精深的汉语拼音,并没有从这小小的几个字母中体悟到什么秘密,只是觉得这几个纹路约莫是用来区别的装饰物,完全没新意。
封柒拿着银戒看来看去,看不出个名堂来。沈恒却忽然拉过他的一只手,把他之前从李明一身上拿的空间戒指取了下来,然后拿了那枚刻着“SH”的戒指给他戴上,慢吞吞地说:“这是我回给主人的礼物。”
他扬起脸,两只常年黑沉如深渊的眼睛只有在倒映着他的时候亮如布满星子的夜,“主人赚了钱给我买东西,我也想给主人买。我向来蠢笨,不知道买什么好,就跟着主人买。主人会嫌弃吗?”
他说话的时候乌黑的眉毛隆起,仿佛随时都会因为封柒的一句话就委屈地哭出来。
“好吧。”封柒拍拍他放在自己手背上不动的手,和颜悦色道:“既然是你的心意,我自然是高兴的。”
沈恒脸上就绽出笑容,封柒又板着脸叮嘱道:“给你的钱是给你给自己买东西的,你想买什么就买,不用顾着给我回礼,我有钱,知道了吗?”
沈恒看着他,诚恳道:“可是我只想给主人买东西。”
“嘁——”封柒失笑,在他额头上点了一下,“谄媚。”
既然是沈恒的心意,封柒便顺从地换上了沈恒送的那只几乎和他一模一样的银戒,后来那天不知为何,沈恒一整天都显得很高兴,平日里显得有些沉郁的脸色都亮堂不少。
封柒暗自揣度,心想他这小仆人来到现代以后一直适应不良,一颗心都放在了自己身上,这样不好,他应该给他的小仆人找个心灵寄托才是。
于是开始邀请沈恒陪自己一起上那个团战大乱斗游戏开小号揍人。
封柒前世就是彻头彻尾的好战分子,但是只怪他修炼太快,远古那些跟着他同一批得了能量开始修炼的,天赋没一个能打,没过多少年就跟不上他的步子了。
他多少年没和人真正打过一场,骨头都生了锈。
他后期一直是以一个神灵审视地上的凡人的角度看待那些人类,人类开除了他的人类籍,把他算作异类,魔头,殊不知,他自己也早就把人类开除出了和自己同族的籍贯,只因他已经成了地上行走的神。
他看着那些手拿石器对他喊打喊杀的人类,就像一个人看着地上的几只蚂蚁商量打败人类的计划,不觉得好笑,因为连注视的意义都没有。
他只想在天外来客到来之前打破桎梏,到时候来多少他也不怕。等他彻底解决了天外来客的隐忧,他总能证明自己的路是正确的。
可惜,他也没能等到那一天,天外来客来得太早了。
总之他那一生其实都过得憋屈,对内打架不能放开手脚打,因为稍稍用力一点那些脆弱的人类就会死掉,若是他又随意打死了人,那本就已经风声鹤唳的人族只会更加神经兮兮;对外一身本领也无法施展,他空有绝世天赋,却没有那个时间修炼到巅峰天外来客就近在眼前,只能含恨舍了一身的本事,亲自将自己修成的精神体割裂摧毁。
但是到了现代,在全息游戏里,他就没了那么多顾虑,这里他可以放开手脚与人打架厮杀,人类没有那么敏感,也没有那么脆弱。
一个文明的紧张敏感来自它的自卑弱小,而一个自信强大的文明,孕育出来的子民也同样自信强大,不会为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就风声鹤唳,喊打喊杀。
那种自上而下的从容与大度,是他曾经所在的那个连让他的所有人民温饱都做不到的文明无法比拟的。
封柒喜欢这个自信又强大的文明,现代人类的文明。
它不再是过去那个驱逐他、害怕他,自私、懦弱、敏感又可怜的人类文明了,现在这个人类文明,它包容万物,雍容富贵,允许人弱小,也允许人强大。
强大的人不会无处可去,弱小的人也不必无所依存。
这一点在游戏里格外明显——他用横扫千军的实力一招打死了对方并不会让人害怕,下一秒对方在擂台外复活,“嘁”一声出了游戏又是笑嘻嘻的一条好汉,甚至他们在外面的星网大道上相遇,还会笑着和对方打招呼约着下次再玩一场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