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外啊!大学者还经商过啊!余欢眼睛圆圆。
女孩又扬起脸来,大眼睛小猫似的看自己,林麓川瞧得心痒痒忍不住逗她。
“要是告诉你,我还念过一年医科才转去化学专业,你是不是嘴巴合不上了?”
真合不上了,怪不得都说真正的天才天赋就碾压一切。
余欢算了算平常学生最快几年能修完博士,两只手差点不够用后,只能咂舌佩服到五体投地。
瞧瞧人家这智商,都不用羞辱自动跪舔。
“怎么以为我是陪女友的经验?”林麓川心沉如渊,看似随意一问,桃花眼里却寒光森幽沉。
帝都这边知道他有门当户对未婚妻,还有青梅竹马童养媳的人不多,难道是周丽妃透露给余欢知道的?
不,她没那个胆子敢破坏自己的计划,不然之前也不会帮楼玉白那猪脑把余欢往情妇上带了。
难道...
余欢比起他这只千年狐狸,心机就是张纯白素纸。
没半点多心道:“正常逻辑推理啊!大多好男人都是女人用心血青春调|教出来的。”
女人是男人学校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
可惜,等他们从臭屁毛头小子,变成有衣品有风度会温柔体贴成功男人后,就会抛下教自己长大成熟的女孩,用这些优点却去照顾别的小姑娘了。
所以,女孩千万别犯傻,去陪个一无所有的男孩长大成熟。直接就挑个成品自己享受才是不耽误青春,不浪费生命。
这还是恋爱达人周丽妃当初传授给她的经验。
可惜了!想到周丽妃,余欢为再难挽回的友情暗叹。手机却忽的疯狂响起。
“余欢,我要死了。”是大个来电,听起来真崩溃不行了。
“我那个种马未婚夫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说月中要来巴黎陪我看秀,我好不容易才约到爱豆可怎么办...”
大个是个很模范的二代。享受家族荣华富贵就甘心付出代价。
她是独女,又不是商海纵横的料,联姻实力强悍亲家,给爸妈生下合格继承人就是必须的。
只是,没有爱情的夫妻面上恩爱,在生下两家共同血脉不就够了。干嘛还要培养感情啊!
还毁了她的爱豆之约,真是气爆了。
平民家庭出身,认定爱情是婚姻基础,夫妻必须彼此忠贞帮扶的余欢,理解不了豪门婚姻的复杂,只能给好友几句无关痛痒的安慰。
好在,大个也只为发泄,跟她叨咕个痛快就够了。人家还要抓紧不多时间和爱豆同游呢!
林麓川站在旁留神听了几句,难得为兄弟楼玉白鞠了把同情泪。
那狗子还嫌弃未婚妻没情趣,殊不知,人家把他视若臭狗屎,只想借精子一用。
不过,他告诉余欢关于周丽妃不肯作证的真相。却半句没提周丽妃的金主楼玉白,正是她好友大个的未婚夫。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在余欢死心塌地爱上他,心甘情愿为他做替身前,他要让楼玉白纠缠住大个了。
...
......
女人的美脚与丝袜诱惑,是大多男人都抗拒不了的情节,妥妥直男的林麓川也是一样。
鞋品区里,他的眸光流连在余欢细嫩又白净脚丫上片刻。轻轻咳了声:“美人脚正适合这双款式。”
“先生好眼光。”导购小姐很有眼色,符合了句递上漆皮矮跟乐福。
余欢是希腊脚,二脚趾比大脚趾微微长点,确实适合穿尖圆头的鞋子。
只是...
余欢对他本澄心一片,尤其经过一轮导师训教学渣般的衣服挑选,更是半点旖旎心思皆无。
可,没心思不等于就能事事坦然啊。
平时自己也穿凉拖大刺刺光着脚,怎么被他这么随口一赞浑身都不对,就跟守着贞节牌坊小媳妇见了外男似的!
羞耻度爆表!
三分做戏,七分好色。
林麓川似乎毫无所觉余欢尴尬,握住女孩纤细的脚踝,半蹲着帮她套上了鞋子,起身欣赏的看了几眼,满意点点头。
“踩踩,看舒不舒服。”
啊啊啊,他,他,他抓了自己的脚给自己穿了鞋。
喊不出声音的余欢瞬间脸如滴血。心跳如鼓得震耳欲聋。
不是激动,是惊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