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热是永恒的胜利者。
什么道德感,什么矜持与端正,到这一刻都被眼前这个人撕得粉碎。
两个人的掌心包裹着浪潮与火焰,激烈的摩擦消磨理智,蒸发汗水,烧干渴求。热吻也救不了任何人,只能等着被燎原之火化为余烬。
一场最亲密的战争,结束的时候彼此都失神。
浑身湿透的夏习清胸口剧烈地起伏,将天使拉入地狱的快感蚀骨销魂。
做的时候没觉得不好意思,可一结束周自珩的羞耻心就立马返岗,他耳朵发烫,一想到刚才他们干的混事就头皮发麻。夏习清的眼神懒懒的,看得人心里越发不好意思,周自珩索性用手掌遮住他的眼睛,又怕他觉得太黑,只好隔着几厘米虚掩着,语气别扭极了,“别看我。”
“你还不好意思啊。”夏习清往他那边挪了挪,又往上钻了一下,亲了一口他的手掌,也不知道为什么,夏习清竟然会觉得这样就满足了,明明都只能算尝到点甜头。
他伸手过去,用指尖磨着他的侧颈,“你刚才感觉到我手上的茧了吗?”他凑到周自珩的耳边,“都是画你的时候磨出来的茧,现在还给你……”
这些床上的情话说得周自珩心脏狂跳,脸烧烫得要命,“你闭嘴……”
“拜托你以后别让我闭嘴,直接吻我。”说完,夏习清再一次缠上来吻住他,直到最后一点点气力也被卷走,他才翻倒下来,侧卧着看着周自珩。
他觉得自己越活越没出息,尝到这么一点甜头就爽成这样。
周自珩简直就是他的兴奋剂,还是纯度最高的那一种,指甲尖挑了那么一丁点,就要了他的命。
结束亲吻的周自珩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整个人闭眼仰卧,假装很困的样子,手紧紧地攥着被子不松开,“不行,我要再睡一会儿,我感觉好缺觉。”
“你睡吧。不知道怎么搞的,醒过来觉得眼睛好疼。”夏习清放空望着天花板,语气平缓地开口。周自珩心里一抽,像是被看不见的小针扎了一下,下一刻又听见夏习清自言自语道,“也可能是喝酒喝得太猛了,头也很疼,不舒服。”
刚说完,夏习清就被周自珩一把捞进怀里,他愣了一下,像只受了惊的猫,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你干嘛,吓老子一跳。”
周自珩的手臂绕到他的后背,下巴抵着他的头顶,声音轻柔,“我想抱着你睡,可以吗?”
“不可以,你别把我当女人,我可不是你心里那个小姐姐,有事你去找她去。”夏习清试图推开他,反倒被他抱得更紧。
周自珩嘟囔两句,“我没这么想,我现在也不喜欢她了。”
“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夏习清不屑地笑笑,嘴里不客气地揶揄着,“我还以为你这种人会更长情一点。”
“我这种人……”周自珩自嘲地笑了一声,我这种人算是什么人。
他原本也这么以为,所以在发现自己动心的时候才会那么的不齿,那么的心虚,好像做错了什么,对不起谁似的。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上一个从一开始就看透其恶劣本性的人,从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的人。明明告诫过自己无数遍,可还是走上了墨菲定理的不归路,就这么不偏不倚掉入了陷阱。
想到这里,周自珩不由得又开口,像是在解释,“可能我也不是喜欢她,只是很想再见她一面,可能就是有点不甘心吧。”
夏习清静静听着,没有说话。在他心里这位传说中的白月光和自己半点不沾边,反正他也不期待能在周自珩的心里占据什么地位,红白玫瑰的戏码俗气至极,爱喜欢不喜欢,跟他没关系。
人一旦爱上某个人,就不可控制地变得庸俗至极,百般矫情,毫无趣味。
周自珩的胸口散发着熨帖的温度,尽管夏习清不想承认,但这么被抱着的确很舒服,很安全。
好像流浪猫找到了暂时的归属地,成天在外躲风避雨的,终于可以安心睡上一觉。
过了好久,久到他以为周自珩肯定已经睡着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开口。
“哎周自珩,你要是不反感,我们就保持这种关系吧。”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傻子,这算什么,长期邀请?
“算了,万一我没两天就腻了呢。”他刻意加了句,“还是……”
话还没有说完,听见自己头顶传来了低沉的一句反问。
“你不怕我喜欢上你吗?”
夏习清先是怔了一怔,随即又笑了一下,笑声好听极了。
“不会的,我是什么人你最清楚,大家彼此了解。我骗不到你,你也不会喜欢我。”他语气笃定,在周自珩的侧颈印上一吻,不知怎么,像是找到了诱惑的底气,“现在这种关系很好,稳定又安全,谁都不会逾矩,也没什么要求。”
周自珩没有说话,在夏习清看来是一种默认。
真是奇怪,对于周自珩的默认,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或许周自珩只是一时情难自抑,才会陪他堕落一次。但这没关系,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再崇高的品性也受不住低等动物的感官刺激。
过了很久,他终于听见周自珩再一次开口。
“如果让我知道你还跟别人厮混,”他的声音沉如深水,每一个字都没什么情绪波动,“我会弄死你。”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效果简直比字面意义可怕一万倍。谁说都好,可这个人是周自珩,是那个善良透顶又充满悲悯心的理想主义者。
夏习清被吓了一跳,脑子都快转不动了。他只能勉强将这视为周自珩对自己混乱私生活的不信任,能理解,这种事不是开玩笑的。
为了安抚,他抬头亲了亲周自珩的下巴。
“我遇到你之后再也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夏习清的手抚摸着周自珩侧颈的线条,像是在抚摩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你觉得我谎话连篇,我不否认。但这句是真的。”
周自珩希望是真的,在这一刻甚至病态地希望他的眼睛坏掉,一辈子真的只能看见自己。
他忽然就能理解那些痴恋于收藏的人。
这一刻,他多么希望怀中这位艺术家可以变成自己一个人的艺术品。没有思想,没有行动力,没有那颗莫测的心,只能静静地向他展示自己的美。
太可怕了。周自珩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产生这样病态的想法。
夏习清没有等到周自珩的回应,他太累了,过激的释放和前夜的烈酒掏空了他的身体,周自珩的怀抱又那么暖,让他很快陷入了梦里。
难得的一场好梦,好到醒来记不清内容。
再次睁眼的时候,周自珩已经走了。被子里空荡荡的,他伸手探了探,床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令他最最惊讶的是,他全身都被换上了新的衣服,暗红色连帽卫衣,丹宁牛仔裤,甚至连袜子都给他穿好了。
夏习清想不通,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人。他的温柔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和太阳的光芒一样取之不尽。或许他从出生起就是被爱意包围的,多到灌注进血液里,才会温柔得那么轻易。
不像自己。可以展示出的爱意都是虚假仿品,给别人的温柔都是自我透支。
周自珩的衣服上沾染着他常用的香水味,那种被褪去甜味的柑橘香气,清冽绵长,仿佛伸手就可以碰到积雪初融的山泉,指缝间流淌的每一滴都是阳光的造物。
他双臂环抱着自己的双膝坐在床上,下巴抵着手臂发了好久的呆,直到终于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剥离,才不情不愿地下了床。
洗漱完,发现房间的茶几上放着三明治和牛奶,凑近一看,原来还有一张手写的纸条,字如其人,透着一股隽秀风骨。
[我赶飞机先走了,这套衣服也不用还。]
夏习清轻笑一声,这家伙,还真是没话找话写。他随手将纸条翻过来,意外发现另一面竟然也写了一行字。
他不由得眯起眼睛。
[你可能会嫌弃我的审美,但是我比着试了好几件,这件你穿最好看。]
审美的确一如既往得孩子气,这种扎眼的颜色……
夏习清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卫衣,忽然发现,上面原来有一行字母印花。
BorntobeLoved.
作者有话要说:周自珩小朋友找衣服的心路历程:
这件他穿应该很好看,他穿白色好看——这一件也好看!不过这件我穿过好几次,他穿被拍到的话很麻烦——这件感觉也好看——啊都好看怎么办(沉浸在给老婆换装的美好幻想中,奇迹暖暖既视感)——啊就这件!皮肤白穿红色好看,这行字就是写给他的,我的宝贝就是为了被人爱而生的!(而且这件是妈妈买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