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叶长凌与楚辰熙青梅煮酒的时候,郁高洛这群人还没有散去。
陈四在叶长凌飞身上马之后,就立刻跟上了叶长凌,而宋金福却留了下来。
作为叶长凌的爪牙,或者说自认为是叶长凌的爪牙,宋金福觉得自己有必要看着这几个穷鬼,免得他们拿了银子跑路。
他家凌少爷什么都好,就是太心善,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别的土包子把这些这些读过几年书的酸儒捧上天,但是宋金福却是知道,这些读书人,心眼特别多,他之前就吃过亏。君不见历代考上进士做官的书生那么多,出了几个好官?
凌少爷心善,自从叶长凌帮扶他们宋氏之后,他们绸缎庄是日进斗金,而且因为背靠叶长凌,如今京城谁人不知叶长凌背后是五王爷还有太子殿下,特别是五王爷,那可是真正凶神恶煞的主儿,而京西矿山就是凌少爷与五王爷合营的。
自从给凌少爷办事之后,时长来店里找茬儿的官爷、地痞,见了他也得喊一句金福兄弟,与相熟的大掌柜们一起,也都是酸溜溜的来一句“宋兄,今儿又在哪里发财啊。”
地位直线上升。
舒坦啊。
是以让宋金福更加坚定成为叶长凌爪牙的想法。
当然宋金福怕郁高洛这几人跑了也不仅是因为银子。
其实京中盛传的那几条传言,他也听说过。
毕竟是事关凌少爷,绝对不是他有所好奇。想到那传言中香.艳的内容,宋金福忍不住胖脸一红。
宋金福觉得那传言完全是胡说八道,若五王爷真的跨下那个人十分惊人,凌少爷那样的小身板,怎么可能受得住,又怎么可能再去找太子殿下。
不过宋金福又想到,每次见到凌少爷的时候,后者不是懒洋洋的躺在软塌上,就是躺在摇椅上。
这么一想……
宋金福不敢深思。
他的目光落在郁高洛几人身上,这三人,气度不凡,包括那个看上去就是个小滑头的少年人陈克瑾,相貌也当得起一个漂亮可爱了。
世上只有求着别人当师傅,万没有花钱请人做徒弟的道理,恐怕此‘徒弟’非彼徒弟,凌少爷打包将这三人买下,醉翁之意不在酒。
如此,宋金福就更怕这三人跑了,坏了少爷的好事,万一少爷怪罪怎么办。
宋金福能够想到,郁高洛三人以及在场一众吃瓜群众自然也能够想到,甚至于比宋金福的想象更丰富生动。
被宋金福如此瞧着,陈克瑾年轻,最先沉不住气。
“你看什么看!”陈克瑾色厉内茬,小虎牙晃了晃。
陈克瑾越是如此,宋金福越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正确。
“几位,既然都收了我家少爷的银子,那就跟小人走吧。”宋金福这么说着,直接招呼不远处宋氏的几个伙计,十分强硬的将这三个秀才‘请’回叶府。
“差点忘了,还有个病弱的。”宋金福一拍脑袋,刚打算派伙计去医馆拿人,但想了想还是决定亲自去‘请’。
而这场街头‘卖身救兄’的闹剧,也在此暂时落下帷幕。
吃瓜群众看着宋金福一行人远去,期间还夹杂着陈克瑾的咒骂和求救,一时无言。
至于有辱斯文,围观的读书人缩了缩了脑袋,万一也被看上……风大太,他们还要温书,
至于打抱不平,围观的普通人表示他们什么都没看见。
那可是不穿裤子叶长凌。
莫说当街抢人,就是杀人,那些官老爷也不敢管。
呸。
行人渐渐散去,围观角落里,两位穿着青色道袍的年轻道人走了出来。
“爷,你看这叶府叶长凌,竟然无视王法当街抢人。”其中一个道人愤愤不平,对于刚才那几个读书人,特别是自愿卖身也要救人的郁高洛,十分敬佩。
“流风,不要胡言,这买卖又没有成立。”那被流风称为‘爷’的年轻道人这么说着,他的声音低沉,若高山流水般沉静,带着些许安定人心的气场。即使梳着道士的发髻带着道巾,也无损那张过于俊秀的脸。朴素的道袍反而衬托他贵不可言的气质。
这确实是个普通道人,又确实是个特殊的道人。
“爷,这是您不知道这叶长凌买下那三个读书人是为了什么吧。”流风小声嘀咕。
“嗯?”
“我怕说出来脏了您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