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把江云涯支开,一走了之。连下山之后的事都想妥了,没想到非但没走成,还被对方来了个瓮中捉鳖,顺带着秋后问斩。
要怎么解释才能保证小命?
“小师叔想好怎么解释了吗?”江云涯笑着问。
陆九思看着他乖巧蹲着的模样,再也不敢把这人当成什么弃犬了。
这分明是只小狼狗,会咬人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我害怕。”
试想一个正常人忽然间被陌生人黏着叫小师叔,也会觉得不对劲,也会想尽力避开。他的反应不足为奇。要是当真毫无芥蒂地认下这个师侄,反而古怪。
陆九思自认这样的说辞没有太大问题。
江云涯追问道:“怕什么?”
“怕你……”陆九思朝他拢在袖中的双手望了一眼,“怕你厉害。”
“崔折剑都打不过你,我更不行了。你也听他们说了,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跑得还不快,你要是哪天着恼,想把我大卸八块,我如何逃得过去?”
陆九思越编越顺畅。
江云涯有多心狠手辣,他最清楚不过。原主中当真有他将人碎尸万段的情节,说是万段就是万段,一片不多,一片不少。他又没有自保手段,可不就是任人鱼肉吗?
“我为何要着恼?我对小师叔好还来不及。”江云涯面露疑惑,秀气的眉头蹙成了两撮小尖,好似初春抽出的新芽。
陆九思看着那张极具迷惑性的面孔,咬牙道:“你说我是你小师叔,要对我好,谁知道是什么居心?万一是见我家世好,长得也不错,想来骗财骗色呢?”
江云涯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就在陆九思以为这话说错了,要完蛋了的时候,对方忽的站起身,重重地一抚额,叹息道:“是我不好,是我疏忽了。”
“我只想着找到了小师叔,万事便都好了,忘了小师叔夺舍后不记得从前的事,自然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话。那样看来……一定会觉得我很奇怪吧。”
他并非不懂人情世故,只是在浮阎岛那样的地方,人情世故没有半分用处。久而久之,他都忘了世间常理。
江云涯打起精神,展颜笑道:“没关系,小师叔忘了,我都还记得。我可以一桩桩一样样地讲给你听。”
“八岁那年,兴许是八岁……我被一个魔修带到了岛上。小师叔现在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一定也听说过浮阎岛罢?”
“你们没有上过岛,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总之,再坏没有了。”江云涯蹙眉道,“刚到岛上的时候,我只是个奴隶。想要拿到吃的喝的,就得和猛禽走兽搏斗。如果赢了,就能领到半天的干粮。”
如果输了,就一无所有。
即便在战斗中受了重伤,也得不到任何救治。
魔修无所谓善恶,只论成败。弱者活该陨落,强者才能在浮阎岛上生存下来。像江云涯这样被虏上岛的奴隶,过了今天往往就没有明天。
即便刚开始能依靠聪明才智、修为蛮力在斗兽时取胜,无休止的疲劳和恶劣的环境都能慢慢磨损他们的斗志,让他们在猛兽爪下毙命。
“打得赢的时候少,输了的时候多。”江云涯轻描淡写道,“输得多,就没有吃的;吃得少,就输得越多。有一天,我撑不下去了。”
“上次的伤还没有好,头很晕,手脚也没有力气。”
那伤口其实不能说没有好,而是根本没有愈合。前一日他才和一只云剑虎生死相搏,趁对方咬住他的右肩无暇动弹时,将贴在手腕的短.匕狠狠插.进对方跳动的颈脉中。
云剑虎的血液浇灌在他的头顶、肩颈、上身,渗入他左肩撕裂见骨的伤口,不分彼此。
他拿到了一片烙饼,半瓶药粉。第二天依旧要上场作战。
“我提不起刀,也拿不动剑,走进场中的时候连对手在哪里都看不清。只听到有人在笑。他们喜欢看我这样。”
“我想,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站着了。”
陆九思明知故问:“是吗?”
江云涯笑了一笑:“当然不是。因为小师叔来了。”
魔修之所以被目为魔修,除了修行之法与正道修士相悖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功法往往暴戾霸道,虽对修士的资质要求很低,却极考验人的心志。若是心志薄弱,便容易受到功法侵蚀,进而性情大变,行事失常。世间常见魔修动辄千里杀人,嗫肉嗜血,便是他们受所修功法的影响不能自持的缘故。一旦沦入此道,正道修士人人得而诛之。
不为世人所容的魔修这才聚集在浮阎岛。凭借幽冥海的阻隔,这里成了货真价实的魔窟。
江云涯的小师叔在岛上是一个例外。
他并不沉迷鲜血与厮杀带来的快感,也不以旁人的痛苦和绝望为乐,甚少去观赏斗兽之举,几乎不与其他魔修来往,在浮阎岛上活得清心寡欲,宛若圣人。
那次实在拗不过同门师兄的邀请,他才勉强作陪,进了斗场。
一入场,便见到身形瘦弱、衣衫单薄的少年站在场中,摇摇欲坠,而一只展翅近两丈宽的鹏鸟暴唳一声,猛地俯冲向下朝他扑去。
不待多虑,他拔剑相向。
“小师叔的剑法才叫好呢。”江云涯吹捧起对方毫无心理负担。哪怕如今他的剑法大成,在世间几无敌手,稍加伪装就骗过了清河崔氏出身的教习,但在他心里,小师叔的剑法才是世上最好的。“小师叔一剑斩杀了鹏鸟,走到我面前,和我说……”
江云涯面颊微红,狠狠攥紧衣袖,才能轻声说下去:“小师叔和我说,一见我就觉得合眼缘,问我愿不愿意、愿不愿意一块儿过活。没有旁人,就我们两个。”
“那时我虽说有个师父,师父待我也不如何。况且小师叔那样、那样好,我当然愿意。和小师叔在一起的那十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江云涯沉默片刻,低下头道:“后来……出了点事,小师叔答应我会施展夺舍之术,就算换个身份,我们总还是能在一块儿的。”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好似不堪承受寥寥几句话中的悲痛。
陆九思见了于心不忍,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发丝柔软,顺从地贴着他的掌心。旁人只道江云涯杀人无数,是魔窟中最令人胆寒的一位,却常常忘了他也是个不大的少年,从小失怙,连最敬爱的师长也没能留住。
在世上长久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小师叔信我了吗?”江云涯反握住他的手,抬起头一叠声追问。
陆九思道:“这……”是要他说信好呢,还是不信好呢。
江云涯定定地看着他,忽的在怀中摸索一阵,取出一个青布囊。布囊样式普通,系口的红绳因为年岁久远黯淡褪色,指尖轻轻拨动便解开了。
“在教舍时便想拿给小师叔的,可惜被人打搅了。”江云涯摩挲许久,才取出盛在布囊中的物件。
那是一枚长不过一指的骨哨,品阶也极低,要是放在拍卖场,恐怕只能被塞进最廉价的柜台。但他小心地捧着那枚骨哨,仿佛手中的是易碎琉璃,易散彩云,稍微用力一些便能捏碎了,吹散了。
“这是小师叔斩杀那头鹏鸟之后,用它的趾骨炼化的灵器。灵器上留有你我二人的神魂印记。”江云涯将骨哨置于掌心。因为经年累月在手中把玩,原本略显粗糙的表面已经被摩挲得光滑平整,似有水光。“全凭它我才能找到小师叔。”
印记乃是神魂的一部分,不可作假,亦不会磨灭。只要留下印记之人的神魂尚在世间,哪怕万里之遥,都能彼此相应。
同样的,只要将他的一丝真气注入灵器,若是神魂契合,便能立时产生感应。
陆九思悔之莫及。
他是心疼江云涯了,还想伸手安慰对方;等会儿要是被对方发现认错了人,恼羞成怒,分尸当场,谁来心疼他啊?
江云涯搭在他腕上的手指往下一压,凛冽剑气入体,硬生生催逼出他经脉里本就不多的一丝真气。
陆九思阻止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细若游丝的真气甫一触碰骨哨,便如同泥牛入海,再无声息。
江云涯怔愣了一下,神情恍惚道:“怎么会……?”
陆九思喉头发紧,小声试探道:“兴许……真气不够?”一边说着,一边悄然打量屋中陈设,记清退路,只等对方翻脸,好拔腿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