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还是南梁年间,我方才十六岁,住在南方一座四面有山有水的城镇里,与爹娘相依为命,卖酒为生。
谢家祖上是北朝官工中的酒匠,世代为皇室酿酒,后来遭逢战乱,朝代更迭中脱离匠籍举家南迁,到了南朝这个山明水秀的林州城中,安安稳稳过了几代人。祖传的手艺酿出的酒本来醇厚浓烈,入口都是北朝人扬鞭跃马纵横山河的豪烈气,到了南方后,自然而然地混入了南方的柔婉温和,使得梨花醉越发绵软悠长,回味无穷。
家里就靠着这祖传的好手艺,在林州城中酿酒卖酒,小日子倒也过得安稳滋润。
那一年春天,我挽着发髻,在大堂里来来回回为客人倒酒。门口的梨花树迎风盛开,硕大的花朵密密挤挤缀满了枝头,仿佛落下了两朵巨大的白云。风过之后满室飘香,混着酒香弥漫在空气里。
堂中的酒客笑笑嚷嚷,我端着一碗酒,去跟坐在酒台子前面的张伯搭话儿:“伯伯,您老人家今天不干绸缎庄的生意了?”
“嗨,歇歇!在店里头忙活,哪比得上到你家喝两口小酒来得舒服……哊,这不是迟大人么!”张伯端着酒碗,站起来招呼着。
我转头向门口看去,心里激灵一下子,“嘭”地开了花,连忙迎上去,笑着跟他见礼:“迟大人是何时回来的?公干可是完了吗?”
迟云握着刀柄,看似无意地紧了紧袖口:“昨日刚回来。谢姑娘安好。”说着坐下,我忙端酒给他。
我脸上挂着笑,心里简直都要高兴得金光灿烂了——迟大人是林州城里第一个爱酒的人,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把钱花在酒上确是一点不含糊。迟大人对于酒馆的意义,简直跟林州城第一风流公子陆大少对于花楼的意义一样!
关于迟云的酒量,林州城里流传着一个传说:
迟大人曾经抓住了一个连窃十几家大户的神偷,逮着人之后却发现神偷家里四壁如洗,一番审讯才知道,原来这厮竟将偷来的钱全都买了酒,一醉三天,走路不稳当才被迟大人正好抓住机会逮到。
当时那神偷晃荡着手镣脚铐,得意洋洋道,老子一生爱酒如命,就算是被你提溜进了大牢,也是因为喝酒,说出去都是响当当一条好汉子!哪里像你,趁我酒还没醒全乎,飞檐走壁的时候头一晕栽下来的当儿才把我揪住,让人笑话!
迟云身为名捕,自然觉得不能让一个偷儿看低了,就大手一拍,跟那神偷比起喝酒来。迟大人就在这次的比试里,创下了连灌十几坛子陈年好酒的记录,终于把神偷灌得心服口服。
不过,迟云因为这事被州牧大人打了板子——神偷虽然喝不过他,但是酒醒得早,趁着迟云还趴在审讯台子上没迷瞪过来的时候不晓得怎么开了镣铐,打晕了看守的狱卒,一溜烟跑了。
最后,这厮也没被追回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那神偷再也不到林州地界偷东西了。据说这厮放出来的话是:老子敬重能喝酒的,迟大人能喝,老子就再也不跟您添麻烦,放心着吧哥们!
从那之后,迟云的威名和酒名一齐传遍远近四州十三县。
我笑眯眯望着迟云,忖度着他为了公事走了大半个月,如今一朝回城,定然是要好好喝一场,竟然就挑中了我们家的梨花醉,真是要发一笔小财了啊哈哈……
这时候,两边的酒客都凑过来:“迟大人可是咱们林州城的名捕啊,这番抓住了逃犯回来,州牧大人定然是有赏的!”
迟云摆摆手:“分内之事而已。且不说赏赐,回到城里来还是有的忙。”
“又有什么事啦?”
迟云端起酒碗:“就是为了那横行各州劫掠民女的采花贼的事。”
张伯插话道:“这我可是听说了,说是近几个月来附近这些州县,总是时不时有人家的年轻姑娘媳妇,长得标致些的,就在夜里不明不白地被劫走,再不见个踪迹的。难道竟到了咱们林州城了吗?”
迟云答道:“附近州县的官府捕快都在留意,说是看样子八成就要到了咱们林州一带了,因此知州大人召我回来,着意查访着这采花贼的踪迹,力求将其一举缉拿。”
众人都肃然起敬:“原来如此,那看来迟大人又要忙上一阵子了。这也是安宁一方的功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