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下来,刘云每天给我一百块其实是亏的。
应该吧。
我自己瞎算的,毕竟我数学不好,止步于加减乘除。
阁楼很小,但是有阳光照进来,每逢周末我就坐在阁楼发呆。
初春还在倒春寒的日子里,晒太阳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儿。
可以让人忘却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我来说就是忘掉一切事。
因为我这短暂的人生除却不愉快,就只剩下虚无了。
周末的白天,刘云会带着夏正行来店里亲自看店,不需要操心。
今天是我来店里的第二个周天。
早上六点,我就听见楼底下卷帘门被拉开的声音。
刘云上楼敲门喊我吃早饭,我醒了,但我没动。
躺在床上装死。
跟老板娘和她儿子一起吃早饭这种事,怎么想怎么别扭。
我把小刀握在手里,仔细地打量刀身。
这把刀是我自己磨的,图纸也是自己画的。
没花多少钱,反正用的都是阿三的废铁料和他们工厂的机器。
阿三是原野院以前的孤儿,因为瘸了一只脚,他一直到成年都没人领养,二十岁直接被老李介绍到钢厂工作。
现在一个月赚三千。
有的时候回来会带麻花糖给我和黄豆,每次回来都能多好多白头发。
回想到他的白头发,我就觉得我们这群人活在世界上是真的没意思。
除了痛苦,就只剩下痛苦地活着。
虽然已经麻木了。
麻木到我在思考到痛苦这两个字的时候觉得自己矫情无比。
前面没有光,虽然阳光很暖和。
虽然有些人一直在我耳边说,你看啊马上就到黎明了啊。
但我就是看不到光。
我盯着刀发呆的功夫,窗外楼下传来喧闹的声音。
一开始我以为是来了一群客人,后来楼底下声音越来越大,四五个男人的声音左右,基本上是全程吼着说话的。
“刘云,这间店铺压根儿就不是你的!你赖在这儿一天,我们就会一直找你麻烦!”
“你妈不在,出去了?我他妈管你这些那些!要么交钱,要么交店铺!”
“妈妈不在儿子交钱!不交我们就砸!”
一些陈词滥调的话,电视剧里都不高兴播的烂俗情节。
我嗅到了熟悉的生活气味。
这才是生活啊。
这几天我过得□□稳,听到乌烟瘴气的吼叫声和玻璃破碎的声音后,我这才觉得清醒起来,勾起兴趣往窗外看。
晕。
我在耳鸣之前立马收回眼,阁楼这么矮我竟然也会晕,果然不能高估自己。
我从床上跳下来开始套衣服,羊毛衫,羊毛裤,运动外套,运动裤...
楼底下鸡飞狗跳,动静大到让我怀疑,要是我动作再慢点儿,说不定楼下店就要被炸了。
我推开门往下跑,楼底下却已然安静了。
可恶,好不容易等来的生活气息就这么走了。
我环顾四周,发现店里一个东西都没少,刚刚的碎玻璃声也不是店内的。
这几个痞子可真不敬业,起码也得砸个青花瓷啊。
真没劲儿。
我走向门外,企图寻找那几个痞子的身影,却只发现了直挺挺站在墙边的夏正行。
他的脚下踩着碎玻璃,看向远处一动不动。
我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就是看见空旷的平地,该不会是被刚刚那群痞子打傻了吧。
也不对啊...要是挨揍了的话不应该能站得这么直。
我扫向他的脸,一个伤口都没有,比鸡蛋白还平滑。
靠。
我在心里骂。
这群痞子业务能力也太差了吧,还不如黄豆呢。
夏正行开始动起来,他绕过我到店里拿扫帚,开始扫玻璃,低着头说话。
“别告诉我妈。”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语气听起来依旧很平缓,但是周身的气场就像是长满了刺,有了股戾气。
这时候我才看到了他胳膊上的伤,一条大伤口,从胳膊肘一直蔓延到手腕。
这种伤口我很熟悉。
这是刀伤。
还流着新血,刚刚角度问题,我竟然没看见。
“血。”
我指了指他的伤口。
“要不想你妈知道,就把袖子放下去。”
看到刀口后,我对他的印象改变了,有伤口意味着他刚刚和痞子们交过手了。
但是除了这道口子,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伤,店里也没有东西损失。
他是用什么办法赶走痞子,又是用什么办法打赢了有刀的痞子?
我看向地上的碎玻璃,这块玻璃应该不是痞子砸的。
是这个乖宝宝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