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梓谦听着她要送针织一件毛衣送给自己,还是针织毛衣。
每一针每一线都是经过她的手针织而出,那种感觉就像是她的手抚摸着过自己的身体。
光是想到这点,宋梓谦浑身就发着热,好似心中有火把烧起来,发着烫,耳根又火辣辣地烧起来。
幸好她又低头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注意着他的变化。
第二天中午,她居然给他带了便当。
记忆中那个十指不沾春水,就连做个鸡蛋都会煎得黑乎乎的女孩。
她竟然学会做饭,还好吃得不赖。
但他看着她手上旧的伤疤,有的在手指上,有的在手背上,居然心里很难受起来。
他问她:“五年来,你去哪了?”
李珈宜边吃着食物边漫不经心地回道:“我在米国呆了一阵子,可家里人找了过来,我又连忙逃走,跑去了澳大利。我手头上没有什么钱,又要躲避着父母,只能居住在乡下。”
她说话时,没有什么太大的表情,看上去是多么的轻松惬意。
可他能从中听得出辛酸。
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含糊着应道:“那边人烟稀少,什么都要自己做对不对?”
李珈宜微仰着头,眯起漂亮的眸子想起过往的种种,轻笑起来:“你还别说,刚开始我真的快要奔溃了,你要买瓶酱油都要开上六七十公里。那儿还会有狼,袋鼠,各种各样的动物,有时候还会半夜袭击,总是吓得我半死。”
“最让我害怕的是有天夜里钻进一条蛇,我抱着峻岩就坐在床上哭。大人哭了,小孩子也哭个不停,你不知道这画面到底要多搞笑,就有多搞笑。但你知道的,人总是有一股子韧劲,等你习惯了,你倒是不怕了。”
“你肯定想象不到我敢得拿木棍子打蛇,还买了枪,就算遇着狼,也不害怕。”
……
李嘉宜说着就轻笑起来,那个平淡的口吻好似并不是说自己的事,而是听着别人的事。
宋梓谦听着她那些过去的种种,忍不住想要伸手紧紧地抱住她,不让她再受到任何的风险。
他伸出手,可又只能把手收了回来,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他的喉咙仿若灌入了铅,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自此他就三天两头往李峻岩的病房钻过去,尽力想帮忙她。
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可他的母亲还是明锐地察觉出他的对劲。
一天早上,他就要走出门,母亲从报纸上抬起头来,随口说道:“你那件深黑色外套显得有点老。”
于是他马上走进屋子里换了件米白色外套,抬手整理下自己的凌乱的发丝,再走出来。
在他要穿上皮鞋时,老妈又凑了过来,又幽幽地冒出了一句:“你还是穿深棕色的皮鞋,更合适吧!”
他连忙换上深棕色的皮鞋,再抬头对上老妈狡黠的眼睛,好似逮住偷吃鱼的猫。
“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他连忙否认道:“没有。”
宋母抬手推了推眼镜,再定定地凝视着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可是向来都不讲究外貌,更不在乎穿衣打扮,刚才你换了外套,又换了鞋子,这不是谈恋爱,又是什么?”
宋梓谦没想到自个的母亲如此观察入微,连忙低下头否认道:“不,没有的事。”
可他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乱跳起来,火急火燎地往外走去。
后面传来母亲开心的嘻笑声,“那天等你有空,就带女生来家里坐一坐。”
他连忙赶往医院,刚进门就有护士通知他:“宋医生,八号床的病人刚才又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