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
身为大一新生人群中,一眼便鹤立鸡群的风云人物,向南琛平均每日收到的情书,不下二十封。
那时,沈念是在新生大会的演讲台上看见他的,而她还是他的学姐,该怎么去形容那日的惊鸿一瞥?
阳光下,少年白皙干净的容颜好看的绝色倾城,白色的衬衫硬是在他身上穿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好学生的样子念着手中的演讲台词,声音清磁,是她从未听见,见过的那么吸引人。
角落里,她堵住他,“学弟,你真好看,做我男朋友,怎么样?”
冷漠且高傲的不可一世的少年当时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不怎么样。”
那时,沈念才知道,他原来有女朋友的,外界传言,两人青梅竹马,感情两小无猜。
从小便就认识,初中确定的关系,据说高中在一起的,还在一起的努力下,最后两人如愿的考进同所大学。
可是,她打听到的也远不止此,那个女孩有肾病,长期需要肾析,家里没有钱,条件苦的很。
她对他说:“你现在,要么和她分手,和我在一起,毕业之后就娶我,要么,我让你眼睁睁看着她去死,二选一吧。”
最终,他选择了跟她。
沈念那时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鬼迷了心窍,向南琛都明摆着宁愿跟她在一起,不就是不舍得那个女孩去死,孰轻孰重,谁在他心里更重要,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慕色”是安城规模最大的一家娱乐场所。
夜晚,沈念来到这儿,手机的短信提醒她,到VIP包厢,有人正在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