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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七章 巨大的角斗场(1 / 2)


血蹄氏族的牛头人以身形健硕、吃苦耐劳和见血就疯而著称。

野猪人的防御和狂躁半人马的精准和负重蛮象人的践踏和冲击……也都是打赢一场战争最重要的特性。

是以血蹄氏族绝对是整支图兰大军摧城拔寨正面硬撼的主力。

但黄金氏族却拥有豺狼虎豹和狮子的特征。

都是陆地上的顶级掠食者。

显然比血蹄氏族更有能力执掌大权。

过去数千年间战争酋长的至高王座由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轮流占据次数大约三七开。

绝大部分时候浩浩荡荡的图兰大军都是由黄金氏族中的狮人和虎人来统帅。

黄金氏族的主城也就成为了整个图兰文明最强劲的心脏。

而且在孟超的前世记忆中这次五族争锋的胜利者仍旧是黄金氏族。

虽然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岔子令霸权从狮人和虎人的指缝中滑落。

但“向圣光之地发起进攻”的战争号角仍旧是从赤金城吹响并响彻整片图兰大地。

除了这一点以及彩螺村的毁灭之外还有一个因素令孟超很不愿意和血蹄氏族合作。

那就是血蹄氏族都是一帮无脑莽夫。

野猪人固然是生性暴躁的疯子没错牛头人其实也没好太多。

只消一星半点的鲜血就能点燃他们心底的杀戮和破坏欲烧掉他们的全部理智令他们只会如疯似魔地向前猛冲要么将所有敌人统统践踏成肉泥要么在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脑浆迸裂绝没有第三种结局。

孟超不觉得自己能够说服一头见血就疯无比愤怒的公牛或者一头嗷嗷直叫上蹿下跳的野猪将全面开战的时间点推迟一年半载。

恰恰相反倘若他真的促成了血蹄氏族和龙城文明的全面合作由龙城文明援助血蹄氏族一大批军火让每个牛头人都能怀揣重机枪每个野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火箭筒每个蛮象人的腰间都缠满了手雷的话。

自信心爆炸的血蹄氏族肯定会急不可耐地杀向圣光之地发动比前世更加凌厉也更加不可收拾的战役。

逼迫圣光阵营将比前世更多的力量投入到东线战场让东线从前世的绞肉机升级成肉类联合加工厂。

当蝴蝶翅膀微微扇动时谁都无法预测和控制风暴的方向和烈度。

重生之后在龙城的经历已经无数次告诉孟超这一点。

所以他必须慎之又慎。

相比血蹄氏族的疯牛、野猪和蛮象们他还是更倾向于和黄金氏族合作。

倒不是说黄金氏族的酋长和祭司就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

而是豺狼虎豹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往往比疯牛和野猪更加冷静。

乍一听这个结论有些违反常识。

但仔细想想大自然中食肉动物往往比食草动物拥有更多蛰伏、潜行、耐心等待、判断时机、分析环境和制订计划的能力。

过去数千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始终统治图兰泽的黄金氏族也比“千年老二”的血蹄氏族更多了几分从容不迫的“王者之气”对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整片图兰泽的所有资源拥有更强的搜集、整合、管理和分配能力。

所以孟超在反复推演权衡利弊之后才决定去赤金城。

去干掉那个即将掀起异界大战将东线变成血腥屠场的人。

并寻找那个可以改变战争进程拯救图兰泽也拯救龙城的人。

如果找不到。

那就亲手创造一个。

冰风暴深深凝视了孟超一眼。

从孟超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他并没有撒谎。

两人真的拥有同一个目的地。

这一点令雪豹女武士如冰封般的眼眸深处点燃了一束喜悦的火焰。

不过她并没有问孟超这个黑发黑眸的外来人要去赤金城干什么。

正如孟超也没问她为什么要逃出黑角城前往赤金城?

按照她自己的说法两年前她不正是从黄金氏族的领地逃出来费尽千辛万苦才逃到血蹄氏族的主城——黑角城的吗?

而且身为自由角斗士的她想要离开黑角城的话两年间应该有无数次更好的机会。

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个风起云涌的节骨眼上才准备离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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