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天一口气问了十几个问题。
都是有关通匪的事情。
所有不容置疑的问题曹县令全都予以承认了,只不过每句承认背后都会加上一句我是被逼迫的。
这次陈乐天并没有冷嘲热讽曹县令,整个过程都是很严肃认真的。
“曹大人,既然你都承认了,那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陈乐天道。
曹县令从怀里掏出十几封信来递上去。
总督大人接过来一一看了一遍。
并且也让人送下去
给陈乐天看了。
陈乐天一一看过。
内容都是以铁头帮的语气威胁曹县令的话。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都是以曹县令家人的性命来威胁,多次重申你若不听话,三天之内就杀了你妻子,五天之内就杀了你儿子女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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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天看罢,恭敬的送回堂上,对曹县令道:“这信件你怎么证明它是真的?”
曹县令道:“这信本就是真的,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铁头帮一趟,只要你能找到任何铁头帮帮主的书信,对照笔迹你肯定能看出来这些信到底是不是我伪造的。”
陈乐天心想,是你举证,怎么变成让我去证真伪了。
还是曹县令精通大宋律法。按照常理来说,举证是需要有旁证的,不能说你拿出什么来,我们就相信什么。无论任何证据都不是单独存在,都是要能证明在这个证据是真的,或者两个证据互相证明相辅相成。
正所谓孤证不立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这个案子的信件这个东西,它又是非常特殊的。曹县令说我这些能证明我是被逼迫的,从情理上来讲,他说的没错。
从程序上来说,不合理,但从情理上来说,合理。
那么律法这个东西,从根本上是不能完全摒弃人情的。
人之常情,就算不合程序,只要合理,在案件中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当然了,陈乐天如果强行在这一点上纠结,非要说曹县令的信件是伪造的,那么多费点力气,最后也是有证明县尊是伪证的可能的。但陈乐天不想在这个上面纠结,他是懒得在这里争辩,直接就当他是真的也没什么大问题。
反正证据那么多,换个别的证据就是了。
“咱们不纠缠,姑且当你这些信件是真的吧,但我还有几十条可以证明你其实是主动要钱主动勾结的证据。”陈乐天走到曹县令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如此道。
曹县令不与他对视,看了看堂上总督大人。
总督大人看看陈乐天,再看看曹琳,心中猛然腾起一股疲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