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论起发家,哪朝哪代的发家又上得了台面了,还不都是头顶权势贪婪、脚踏前人白骨,成功坐上高位便从此洗涤一新,成为受人景仰纯粹无暇的领头旗帜。
人的贪婪总是永无止境的,只不过当拥有了够得上贪婪的本事,贪婪便会逐渐褪去它贬义不齿的外皮,被人赋予它新鲜的、中性乃至褒义的代称,称作“野心”、“上进”。
“野心这东西,我从不讨厌。”秦洵道。
这就是秦洵分明与田书彦哪哪都合不来,当初却挑中他的缘故,他是当年那批举子里野心最强的一个,也是最懒得掩饰的一个。
野心这东西本就很公平,存在于缥缈无形的思想中,往往比这个人世呈现在表面的三六九等要公平得多,你可以有,他也可以有,人人都可以有,没有谁是不配有野心的。
出身平庸的渴求争得上位,出身良好的亦不甘被后来居上,更甚,像秦洵他们这些天生在长安占得一席的,也并不满足于仅仅“一席”。
“但野心不等同于使奸耍滑,有野心本身不是坏事,过犹不及,做事过火了适得其反,很招人讨厌。”秦洵想了想,又很合时宜地把某人拎出来提上一嘴,“像齐璟那样的,就刚刚好,我最喜欢。”
“怎么,及冠了,年轻人想整点大事?”殷子衿道。
“小侄只是觉得,好歹成人了,起码该有点人生追求,省得我老子天天用烂泥扶不上墙的眼神看我。”秦洵笑起来,“大事我可不敢说,我没那天分,广陵先生十五拜官,秦子长也十五拜官,他们都是天才,我十五岁的时候,还在跟我江南的师兄弟们掏鸟窝玩。”
江南啊……
距离上一次下江南也有一年了,说着这些话,秦洵便想起当年在江南的一件旧事。
很寻常的一个日子,他和那群“掏鸟窝革命友谊”的师兄弟们混迹在水乡集市街头,一位富家千金掉了香包,被路边乞丐捡起,乞丐追上去,应是想还给她,却因为面貌丑陋,仪容脏污,千金根本没听他说什么,他刚一靠近,就把千金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起来。
周围不明情况的人自以为路见不平,冲上去就打了乞丐。
秦洵还记得那乞丐当时的眼神,被菜摊大娘砸到头上的菜叶遮挡了一半的眼神,孤茫而悲悯。
“就因为他看上去不体面,仅仅是‘看上去’不体面,所以没有人觉得他是好的、是对的,即便有人告诉他们,他是好心捡了东西想还,他们也不相信,或者说是不肯承认,甚至能泼脏水说他本意一定是想偷。”秦洵耸耸肩,“其实不少人骨子里都是欺软怕硬的臭德行,不体面就代表可欺,就好像所有莫名其妙的、无处发泄的恶意统统倾倒过去都变得合情合理了一样,理由仅仅就是‘看起来不体面’。”
“这是人的劣根,谁也没那么大本事铲除芸芸众生的劣根,就都只能尽量让自己‘体面’。所以我不讨厌野心。”
殷子衿点头“唔”了一声,含笑望着他,不动声色把酒坛挪得离他远些。
这小孩儿酒劲上头话就会很多,这就不能再给他多喝,不然待会儿来领人的那个得有意见了。
可惜他不及秦洵手快,还没摸到,酒坛就被秦洵一把捞走,殷子衿一句“哎”卡了半个音节在喉咙口,心想罢了,眼睁睁看着秦洵又自己给自己添满一杯。
“再来点,趁齐璟不在。”秦洵抱着酒坛嘟哝,“我十岁刚到江南的时候,其实很讨厌那里,诗文里头总是把江南夸得那么好,可我不乐意待在那儿,我想回家,想住在我自己的园子里,想吃长安的饭菜,想逛长安的集市,想每天见到齐璟,而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异乡,什么都不熟悉,谁也不认得。我离长安那么远,我说句话、笑一笑、哭两嗓子,我的亲人友人谁也不能知道。”
“现在呢?”殷子衿眼见他又一满杯,心知不能再跟他客气,上手把他怀里的酒坛扒拉走了。
秦洵护食地把紧了仅剩的一杯酒:“现在,倒是觉得江南才是真不错,长安这鬼地方,见谁都要掂量掂量人家是不是心怀鬼胎。”
“但我偏偏就要赖在长安,以后任谁也赶不走我。”秦洵道,“不过,我娘当初把我送出去历练一番,也许是对的,如果不是那六年,我现在八成真不知民间疾苦。你看,我们家商儿比现在更小几岁的那时候,话里总是会带点‘何不食肉糜’的意思,他也不是有意的,只是他那小脑袋里就不存在‘民间疾苦’四个字,大人再怎么给他解释,他点头答应了你,但他心里其实并不明晰,他现在说这些话少了,那也只是因为我们告诉过他这些话不对,他在听话,究竟不对在哪里,你如果让他说,他是说不上来的。”
因为没有经历过,一切被告知的概念就只能是没有实质的浮想,不能附着在具体的物象上,往往不痛不痒。
“阅历和见识总是越多越少,人一辈子其实都在不断地被磨平棱角,差别不过是有人磨得快有人磨得慢,世人好像也都默认了人就该被慢慢磨平,要不然怎么孩童放声哭放声笑就是可以被原谅的纯真,大人却得喜怒哀乐不形于色,昧着良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否则就要被指责不成熟不懂事。”没了酒坛,秦洵对手里最后一杯酒格外珍惜,小口小口抿着,“我倒希望我磨得慢些,我在这世上走一遭,可不是为了讨好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