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不可挽回的事,我或许不该救她的,但父亲已经死了。
鲜活的心脏被安置进张秀的胸膛里。
[罪罚]
张秀的病例,最终成为我最成功的医案之一。
她醒来后告诉我一件事,是张敏的死因,准确来说是父亲伪造的一个死亡过程。以及如果案件走到庭审那一步,父亲为张秀编造的假证。他□□地替我承担了一切罪名。
而那柄手术刀上,最终只能检测到父亲一个人的指纹。
父亲仓促安排好一切,唯一没有谋划到的是,他的病,突然恶化的肾衰竭。死亡过早地将一切终结,他最终并没有机会,代替我走到审判席上。
“确认被害人张敏,加害人郑道荣,犯罪性质为故意杀人,因被告人确已死亡而裁决不提起公诉。”法庭发回的公函上写着。
我不能让父亲背上杀人的恶名,我有这样的义务去维护他死后的声誉,我还是会去自首,我想。等张秀从病床上醒来,脱离危险,我立刻就去。
我是这样打算的,但不久后我亦收到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函件,关于父亲身后的遗产处分以及一封遗书。遗书上只有一句话:“子债父偿,天经地义。”
小草莓醒了,一颗新的心脏被安置进小草莓的胸腔里,我或者想要她死,又希望她生还。如果她活着,就有两个人去承担一样的苦果;如果她死了,我将独自负担我终其一生不为人知的罪孽:我有罪,我曾犯下杀人的罪行。
我仍在医院做一名劳碌的心外科医生,并经由此收获无数感恩与荣誉。
我告诉张秀,我为她更换了新的心脏,她痊愈了。张秀听到,却突然指着她的心脏,惊恐万分地问我:“这颗心……哪里来的!?”
我是个医生,治病救人是我的本职,我以为这也是我用以偿罪的方式。
今天我的病人给我一颗心脏,对我说,“请把它放在我的身体里。”我捏着这颗心脏,忽然想到令张秀惊恐反常的原因——
小草莓失去了一个肾脏,我至今不知它被卖给了谁,那个失去了心脏的人呢?
他一定死了。
怎么死的?
心脏从他的身体里被取出来,在他生前?还是死后?
——这颗心脏,是我替你买来的。
——从哪里买来的?!
我拿着手术刀的手颤抖:我是不是,又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