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物质与权力,这些都是生在皇家天生就有的东西。
而她,不过是块垫脚石。
老太太手里的佛珠啪.啪地掉落,那副虚假柔和的善意荡然无存,尖锐的眼神望向她身后,嘴中略微讽刺地念叨着“作孽作孽”。
老太太的房门被猛然推开,那个曾经在她耳边厮磨的少年不再白衣清瘦,秀气而害羞,眼睛早已蒙上了追逐利益与官场权力的雾气,一身戾气地站在她的身前——
“你怎么与我母亲说话的!若是你看不惯旁人、自己嫉妒心又重,大可以走了之,回到沅水去。”
沅水,是他们出生与相识相恋的旧地。
她呆愣在那里,看着这个相处五年,拿着他们胡家提供的路资进京科举,一举成为当今状元的丈夫……无力地笑了笑。
其实,就算是在婚礼前,她也会剩下买新衣的钱,为他买书。
她家虽然做的是底层屠杀牲畜的活,但是几代人的积累至少衣食无忧,可是,他却总穿着那单薄的几件衣服,在天刚亮的寒风里读着那些深晦的文字。
不止一次地撞见他。她不由自主地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而那个感恩戴德的少年始终用那种确信的眼神望向她——“思思,你相信我,我会给你更好的生活的。”
她相信了,或者说,是轻信了。
人生第一次违背父亲的想法就是嫁到他们的寒舍之家。他也终于靠着东拼西凑娶了她。
“你怎么还不滚!”
他此刻的愤怒不加掩饰,好像下一步她继续忤逆就是拳打脚踢。
那是他第一次对自己发火。
她安静地回到公主府邸的一隅。其实,从她搬进常平府的这一天,她就应该知道,今天的事早晚是必然。
只是那会,他依旧温柔地哄着自己,在月色下静静地从背后抱住她的腰,告诉她,这一切不过是权宜之计,总有一天,他们会有自己的高大琼楼般的府邸。
她接受他的要求,放弃所有妻子的权利,去公主府里,做一个人尽皆知的驸马曾经的通房丫鬟。
他当年那样的家世,哪里用的了……丫鬟?还通房丫鬟……她胡思思也不是不觉得委屈。可是,为了他的前途,她忍了。
其实她当时就应该想到,娶她胡思思,也不过是他的一个小小计谋。
就像是她去找她的婆婆,为她做主,这一切都被利用好了……他的破门而入,一切都顺理成章。
胡思思的头终于探出被子,春花似乎已经因为她的无能而走开了。好像现在最大的牵绊,也只剩她了。
胡思思深吸一口气,明明是这样炎热的天气,她能感知到天气的闷热,而身体却冰冷得惊人,怕是病了。
然后,门外是春花一声惨淡的尖叫!
对不起。她羞愧地低着头,可是她到底能做什么呢?她女流之辈,依附于丈夫的宠爱……
也许她死了,那些针对她的人才会彻底消失。
绕着黄粱白纱布转了两圈,胡思思认真地打好人生的最后两个结。
她站上凳子,闭上双眼。
也罢,这一世当了别人的踮脚。不过,她信,这世间因果自有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