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虞清欢说出那样的话后,男人不但不恼,似乎还有些愉悦:“小公子,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方才是怎么看出我不对劲的?”
男人的呼吸,就喷在她的颈上,虞清欢平视着前方,尽量让自己转移注意力,火辣辣的太阳打下来,愣是让她觉得如坠冰窖。
“两个镇子相邻如此之近,你不可能因为劳累而昏迷在路上,更何况人群往来如此频繁,怎么就那么巧让我们发现。”
男人又道:“你就没想过,万一我身患什么疾病,支撑不住才倒在路上?”
虞清欢笑道:“尽管你衣着打扮像极了一个普通的书生,但偏偏,你的鞋面,用的却是夜华锦,试问能穿得起用有价无市的夜华锦制成的鞋的人,若身子真的有问题,出门时又怎会一个人?”
男人再问:“你就从未想过,我很可能离家出走么?”
虞清欢轻哼一声:“离家出走的话,你该扮纨绔,扮什么书生?这天下的书生都酸得很,不仅心眼小得像笔杆子一样,就连他们的面皮,都好似金子做的,根本就丢不得,试问这样的书生,怎会闹出离家出走这种荒唐事?”
“你说谎。”男人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地说道,偏生她,惊起一身鸡皮疙瘩,浑身忍不住重重一震。
“从你见到我那一刻起,到你选择打马离开,仅仅只是瞬息之间,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你不可能判断出那么多信息,这些话,都是你用来搪塞我的理由,不是么?”男人捏紧她的双手,力度慢慢加大,一点,一点,均匀地收拢,“我喜欢聪明人不假,但我不喜欢对我耍聪明的人。”
这句话,何其熟悉,然而从长孙焘的嘴巴里说出来,她怎么半点都感觉不到害怕呢?
这一刻,虞清欢才明白,长孙焘和身后的这男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天神。
有没有动杀心,一经比较就不难看出。
“我手疼了,你放松一点,我就说实话。”虞清欢觉得自己快要不会呼吸了,但是她不敢有半刻的逃避,因为她的生死,全在这男人的一念之间,她也不敢回头,因为被狼扑身的时候,只要一回头,脖子便会被咬断。
听了她的话,男人不但没有放松,反而攥得更紧了。
“咔嚓”,掌骨错位的响声,还是清晰地传到耳里,比那声音更清晰的,是手掌真真实实又撕心裂肺的痛感。
“小公子,我不喜欢讲条件哦……”
忍住,这有什么不能忍的,前世她被蚂蚁啃光了双腿,她也咬牙活了几天,哪怕到最后,她都从未掉过一滴眼泪,跟那个比起来,这点痛楚算什么!
今日就算是死,她也不会匍匐在这种人的脚下!
“你,不痛么?”男人见她面色苍白,额上冷汗如滴,却没有露出半点疼痛的样子,不由得好奇地问道。
“喊痛,你就会放过我?”虞清欢咬牙切齿地道,“向不在乎我的人讨糖果,从来都不是我的习惯。”
“小公子,”恶魔般的声音再度响起,“就算双手全废,你也不肯承认,自己是怎么认出我的么?”
“是啊……”虞清欢勉力笑道,“我是怎么认出你的呢?哦,对了,大概是你身上的味道,和陆府那萦绕不去的味道相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