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娜看起来,又年轻了很多,身上的衣服也是当下最时兴的。
那红色的羽绒服在县城一件要卖两百多了,是有钱人才能穿的起的。
她皮肤怎么就这么白,腰身也比之前更细了,仿佛双手一用力就能掐断似的。
果然,嫁给李景明是幸福的。
她的目光挪了挪,注意到车上一身崭新衣服的李景明,笑意盈盈,温柔的帮杨丽娜将耳侧的碎发扶到耳后,两人含情脉脉的眼神让罗小燕觉得万分刺眼。
不是说,杨立业逃了,还差点杀了杨丽娜吗?
不是说,李景明虽挣了好几万,却被石头压的半死不活吗?
怎么今天只看一眼,觉得他不但气色好,人也比之前精神高大了很多?
罗小燕肠子都悔青了。
当初,就不该狗眼看人低,嫌贫爱富,更不该嫌弃李景明是个瘸子。
如果,她没嫌弃李景明是个瘸子,现在穿着羽绒服的人就是自己,坐在李景明身边的也是自己。
听到李景明受伤的消息,罗小燕一开始还有些惋惜,但想到杨丽娜见人一副高傲,自我感觉了不起的表情,心底里就来气。
她甚至觉得,老天不长眼,应该压死李景明,最好让杨丽娜成为寡妇,然后臭名昭著,这辈子都别想在嫁。
今日一见,是万万个没想到。
如今,李景明几个月挣了好几万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镇上。
一个瘸子,一转身成了别人做梦都想做的万元户,谁看着都眼红。
只是,他如今的身份成了万元户,难道不会在意杨丽娜被糟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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