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山鸡,把地上的余火扑灭,两个人再次穿行过林子。
有了两次相对而食的经历,又有了再次捉山鸡的约定,两个人之间就有了一种不为外人所知的小秘密。在回程的路上,沈青岩仍然走在前面,跟陆春归保持着七八米的距离,仍然是陆春归走得快,他就走得快,陆春归走得慢了,他就跟着放慢脚步等她。
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再交谈,各自揣着喜悦的小心思沾沾自喜,都觉得今天已经有了很意外的收获。
走了约二十多分钟,沈青岩停了下来,“你等等我。”
说完就往一片灌木丛走去。
他走到那灌木丛前时,陆春归才看到那里高挂着几大串红艳艳的野果。
陆春归不识得那是什么野果,每粒就像珍珠大小,一簇簇的,像火一般的颜色,在枝头特别醒目。
沈青岩走回来时,手里就捧着那些野果,献宝似的递给她,“这些果子,给你。”
他的手很大,红红的野果在他的手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丘。
陆春归吃他的多了,已经养成了习惯,也不客气,拿过来一串尝了尝。
汁多味甜,味道十分可口,在吃完烤山鸡这道大餐后,再吃上几颗野果,再舒服不过。
陆春归突然觉得自己也太有口福了。
吃半个烤山鸡,再吃野果,肚子已经十分充实了。这还是八十年代的生活吗?她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日子吧。
她笑眯眯地向沈青岩道谢,看他一个都没动,就叫他也一块吃。
沈青岩摇头,陆春归劝道,“你吃嘛,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也吃嘛!”
话音才落陆春归就掉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怎么仿佛狐狸精上身似的,不由自主地就用这种嗲声嗲气的语调和沈青岩说话。
但沈青岩显然很吃这一套,他顺从地捏起一粒野果也吃起来。
一个一个地吃,很斯文,很节制。
陆春归笑了,“你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多吃点,一次吃几个才快。”
她说着一次把几粒塞进嘴里,做了个完美示范。
少女银铃般的笑声里,沈青岩觉得那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哑声问,“好吃吗?”
“当然好吃呀。”
“好吃那就多吃点。”
嗯,还是劝她吃烤山鸡时的那一句。这个少年的词汇真匮乏。
陆春归想着,嘴里老实地拿起野果吃了起来,可惜肚子不争气,虽然好吃,她却打了个饱嗝,“吃不动了。”
“那就带回去吃。”
陆春归想说我不带,给家里的弟弟妹妹吃不如给你吃。幸亏智商没有彻底不在线,这些话在舌头打了个转就吞回了肚子里。
沈青岩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汁巾递给陆春归,“嘴擦擦,别人看见不好。”
那条汗巾,颜色有些发旧,用的年限显然不短了,但是很干净。
陆春归犹豫了几秒钟就接过来擦嘴唇。
沈青岩估计是偷吃的高手吧!吃了完抹抹嘴,不让人看到一嘴的油光,确实是很重要的。
明明只是个小小少年,怎么这么体贴呢!陆春归在心里嘀咕着,以后不知道是哪个妹子有福气嫁给他。
能捉山鸡,会摘野果,嫁给他,还细心体贴。嫁给他,妥妥地不会饿肚子。
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姑娘嫁人要求有房有车,八十年代嫁人只要求能吃饱穿暖就好了啊!毕竟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在温饱线上挣扎着呢!相比陆家从早到晚一日三餐的水煮地瓜和酸菜汤,沈青岩又是烤山鸡又是解油腻的野果子,荤素搭配营养得当,简直是神仙过的小日子了啊!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陆春归胡思乱想着擦完了嘴巴,把汗巾递给沈青岩。
沈青岩小心地接过汗巾,貌似不经意在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指指前面,“往前直走,你姐姐和妹妹就在前面。她们的柴堆在那里。如果她们不在,你也不要乱走,就在那里等着。别又乱走迷了路了。”
啊?陆春归听出了那个“又”字。他知道她是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