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苍术同意羽涅留在凭澜水榭之后,羽涅可一点也没把自己当外人。毕竟她从十岁那年起就在外流浪,之前的大小姐脾气早就磨光了,脸皮也磨厚了,只要是能活下去,能活的更好,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没做过,什么奇耻大辱没受过,丢脸不要紧,重要的是别丢了命。
羽涅平时就负责买买菜,做做饭,其余的事情,苍术只要不吩咐,她也不会主动去做,不过一般情况下,苍术根本不会吩咐她做什么。
这天,羽涅照常去集市买菜,忽见一队起义军路过,她赶紧拉起衣领遮住自己的脸,低头就近拐进一条小巷子里。
这条小巷很窄,两边的建筑都有三四层高,几乎透不进什么光,只有头顶的一条缝勉强能给巷子提供一些亮度。
如此一来,便刚好可以为羽涅提供很好的隐蔽效果。羽涅颔首沿着巷子继续往里走,边走边警惕地回头往身后看,见起义军路过巷子口,迅速贴墙站好,一动不动。
起义军该是没有看见她,直接走了,羽涅这才松了口气,转身欲走。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惨叫,随后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说,是谁指使你们这样做的?不说你的下场就跟他一样!”
“别别别,别杀我,真没有人指使。是因为那个凡人的头头告诉我们,只要跟他们合作,便会有取之不尽的精气任我们吸取,所以我们才愿意与他们结盟的。大人,我说的都是实话,求求你别杀我。”
“既然如此……那便更加该杀!”
随即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光天化日之下,尽然有人敢行凶?羽涅眉一蹙,也不掂掂自己有几斤几两便要去“替天行道”。这爱管闲事的毛病,加上过重的好奇心,她这辈子是都改不了了。
羽涅循着声音的来处往里走,拐进巷子深处,见眼前站着一个身材瘦高的男子。
他身披金甲,乌发在头顶高高绾起,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中。轮廓深邃的五官,眉眼之间散发着逼人的英气,亦是俊朗。
他侧身而立,面前躺着的两人面色苍白,像是没了气息。其中一个口中冒出碧光,一颗碧绿色的珠子正从他口中被吸出,飘起,落到那个身披金甲的男子手中。
男子将手用力一握,那颗珠子便瞬间碎裂成渣。随后他将那些渣子往地上一撒,拍了拍手上的灰道:“哼,不堪一击的渣滓,还妄图作乱。”
羽涅刚迈出一步,打算上前替那两个被他杀害的人讨个公道,却被什么人从身后拉住了手腕。
她随即回头一看,见不知何时身后多了个要饭的,一双大眼炯炯有神的望着她,小声对她说道:“姑娘莫要管这等闲事,你没见那两个人不太寻常吗?定是妖怪,死了不要紧的。再说,你看那个身穿金甲的人,他就更不寻常啦,当心自己的小命。”
听声音,这个要饭的是个姑娘,虽然说奉阳自从动乱以来,一地都是要饭的,也不稀奇。看她面色红润,身形也不消瘦,大概是最近才遭遇什么不测,流浪街头的。
羽涅道:“我当然知道那两个是妖怪,可是妖怪也不都是坏的,怎么能放任不管?”
那要饭的姑娘“啧”了一声,道:“你怎么就不听劝呢?快走吧,当心惹祸上身。”
正在此时,那个身穿金甲的人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猛地扭头超羽涅这边看了过来。小要饭的将她猛地一拉,二人迅速躲进了拐角处。
随后男子往羽涅这边走了几步,脚步声越来越近,就在快要到达拐角处的时候,脚步声突然停止了。巷子里发出微弱的光,旋即听到男子道:“是,我正在奉阳境内。”最后一个字都还没说完,声音便停止了。
羽涅察觉到他要走,也不顾小要饭的拼命拉着她,探头就往巷子里看,结果却见那男子竟然凭空消失了,巷子内空无一人。
羽涅道:“这是神仙还是妖怪?”
小要饭的叹了一声,道:“管他神仙还是妖怪呢,反正你都不是他的对手。今日还好有我在,你才逃过一劫,还不好好谢谢我?”
或许是因为这小要饭的跟自己有着相同的经历,同病相怜,羽涅眯起眼睛来看着小要饭的道:“你是刚流浪不久的吧,不如你跟我回去,保证你不用饿肚子。”
小要饭的一听,微微一笑,道:“姑娘面善,心也善,会有好报的。不过,我就不拖累姑娘了,多谢姑娘好意。”说罢,小要饭的转身便要走。
羽涅一听,上前一把拽住小要饭的拖住就走,边走边道:“哎呀,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你受过多少苦我都知道,你将来要受的苦不比现在少。既然让我遇见你了,怎么能放着你不管呢?走走走,跟我回去。”
小要饭的一脸不知所措,一边被羽涅拽着走,一边推脱道:“真的不用了,我饭量大,时间长了你们肯定受不了的,还是算了吧。”
羽涅死不放手,一个劲的拖着她道:“不用担心,我们家主有的是钱,完全没问题,吃多少都可以,一天吃一头牛都没问题。”
见羽涅十分固执,小要饭的也放弃了挣扎,拍拍羽涅的手道:“行行行,我去还不成吗?你先放开我,我自己走,行吧?”
闻言,羽涅嘴角一扬,放开她的手满意的点点头道:“这就对了嘛,走吧,就在城郊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