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想成为恶人,但是这个世道,容不下弱小的人。
没有修仙的天分,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想过好日子,受万人尊崇,岂不可笑,岂不荒唐?
宋璃决定修魔当日,是一个极其平凡的日子,没有所谓的惊雷开路,也没有什么异象凸显,他提了三十一颗人头,就去了魔界。
哪里,是要用血开路的。
不同于凡人界表面上的虚伪,魔界更为荒唐,所有的恶在这里都不是恶,这是人之本性,是天生的,是不可逆转的,修魔者需切记,这最根本的就是随心纵欲。
克制,隐忍,不是魔修该做的!
这堂课,宋璃在踏入魔界的第一天,就学到了。
满目疮痍,凡人界与魔界的交界是厮杀最惨烈的地方,他孝敬的三十一颗人头很快被瓜分,若不反抗他将与地面的碎尸无异。
宋璃不知道自己身上被捅了多少个口子,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第几道伤口开始的反抗。
他只记得,他的脸上溅满了别人的血。
“不错,不错!”男人站在高台,像是观看斗兽场中的猛兽撕咬,他在最后一刻了结敌人的性命,终于赢得这场厮杀,这场恶斗。
宋璃知道能在这种地方不染凡尘血迹的魔修,必是大能。
“宋璃,叩见前辈。”他越过满地刀剑,叮叮当当的向那人走去。
宋璃在遇上他前只想修魔,在这天地间习得护身之法。
但在遇到他后,宋璃明白,他想要的变大了许多。
那个人,是上一任魔尊。
是他师父,不,应该把他称作养蛊之人,一个不小心被自己蛊虫反噬的养蛊之人。
宋璃没有修仙的天分,却有修魔的底气,因为他无所畏惧,不怕生死,他早就死了。
宋璃原本真心把他当师傅的,虽然魔修的师徒情谊,不过是利益往来,教你功法就要为他卖命。
但是要命可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