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光轻轻摇晃着,孟锦堂手里的蒲扇也随着佳人的指挥,慢慢摆动着,直至聚精会神的杏眼终于止不住困意,挣扎着合上了。
第二天,勤快的公鸡照例在黎明时卖力地将村里的人喊醒,林照南艰难地睁开眼,隐隐还有些头痛。
屋里、院里都静悄悄的,林照南直觉自己应该是喝醉了,揉了揉眼,见自己竟还是睡在孟锦堂屋里,那汪文仙照顾了孟锦堂没?也不知耽误剧情没。
林照南现在就是后悔,要是真因为那一口酒而没了命,那就冤死了。
她努力地回想着,可脑袋晕乎乎的,也想不出多少画面来,只隐约看到一高大的身影在床前挑灯芯。
应该是孟锦堂!可这会儿孟锦堂已经出门了,她也没人可以问。
桌上放了一晚粥,一碗茶,一张纸:热姜茶已经按王母娘娘的嘱咐煮好了,醒了喝。
什么王母娘娘?她吗?她吩咐孟锦堂?
不是汪文仙照顾孟锦堂吗?或许是他们两的情趣?汪文仙是王母娘娘?
不管了,吃饱喝足再说。
她应该没改变剧情吧?不然她这会应该已经酒精中毒,长眠于床上了。
梅雨季快到了,早上已零星地下了点儿小雨。
林照南穿着长筒鞋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泥路上,她起得晚了,村里人大多都上了工,林大伯应该会帮她安排好小队的工作,她也不必着急。
“嫂子,你怎么起晚了?”林照南一回头就见孟锦年正笑着朝她跑来。
“锦年,你参军的事办好了吗?”林照南笑笑,随便问了一句。
“办好了,昨天你和我哥去林家吃饭,可能还不知道我搬回老屋了,要不你和我哥今晚去我那吃饭?”
“就我们两吗?”
孟锦年略带些羞涩地挠挠头,“让锦颜她们也一块去。”
林照南这算是听出来了,合着主要还是要让汪文仙去吃。
“你昨天搬出去,妈有没有说什么?”
孟锦年瞥了瞥林照南,想打哈哈将话头转开去,“管她说什么呢!嫂子,我现在明白了,你是真为我好。我听小林说,你要和他一起去培训做赤脚医生,你不跟我哥随军去吗?”
我要跟你哥离婚,还随军呢!林照南心里觉得好笑。
“我也不想成日在家和妈吵架。”林照南随便找了个理由。
“我妈盼孙子,你和我哥把日子过好了,她应该也就消停了。”
“我就算是任劳任怨,不争不抢,妈也不会接纳我的。你什么时候进部队?”
何秀莲这样的婆婆眼里显然是亲疏分明的,媳妇在她眼中算不得自家人,就算原主真费心去讨好了,也会得寸进尺。
“和我哥一起去,嫂子你上回一骂,我倒是明白了些,这日子是自己过,我妈本就不该管那么多……”
两个人一块儿说着话,往田里去。
林照南喜欢上工,听着村民们东一句闲话,西一句荤话,和大家一起用印着语录的搪瓷杯和飘了一些些灰尘的凉水,让她很快地就适应了这时代的生活,还能从中知道更多书里没有写的事。
这时代的日子虽然贫苦,却自有它的味道。
“南南,大伙都说你家锦堂不让李医生做赤脚医生了,那我们以后找谁看病?”田头的老李头一边快速地拔着田里的野草,一边大声问着。
“肯定会安排人来的,保证你这身子骨一直硬朗着,或者李叔你来找我给你看,你那手抬不起来的毛病,就能舒缓不少。”
“一把老骨头,让你看,不得折腾散了。”老李头连忙摆手。
“南南,你这几日的脸色看着真是好了不少,是不是锦堂回来了,心情舒畅?”农妇们开着她的玩笑。
“哎哟,昨天何秀莲不还在哭着和人说,南南把锦年赶出了孟家,南南你现在出息了!”
“婶,是我自己要回老屋的,可别瞎传!”孟锦年从远处喊了过来。
“可不是婶说的,是你妈自己在那说。”
林照南毫不在意,把村民挑上来的野草,慢慢地捆在一起,“锦年这叫独立,以后肯定能成大事。”
林照南主要是记分,众人对她态度都算和善,这一天说说笑笑地,很快就过去了。
回去的路上,林照南还是拒绝了孟锦年的邀请,径直往孟家走去。
当她看见孟家屋后的林子后头,孟锦颜正和一挺拔的身影说笑,她就知道她的剧情脚本又来了。
林照南驻足细看了看,孟锦颜对面的年轻男子文质彬彬,俊逸非凡,颇有几分斯文败类的霸总感,穿了打补丁的中山装,也不损气质。
这应该就是小说中女主孟锦颜的初恋,最后还是被林照南这个恶毒的大嫂给破坏了姻缘。
林照南摇了摇头,她要怎么造谣自己的小姑子和这男知青,让他们分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