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当初她还曾不知好歹的去找班主任质问,凭什么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我?那时她性格虽然开朗了许多,但朋友却也算不上多,因为要把她跟傅汎分开,一时情急竟冲动的乱说话,明明班主任也是喜欢她,想让她去前面好好学习的。
但如今这个同桌,名字叫钱鑫鑫,还有个外号,叫七百万,两人同桌的第一天她实在是心情不好,不能像在后排一样偷偷看小说,或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也不能上课睡觉让她实在是觉得很痛苦,这同桌也是搞笑,主动跟她说话,问她平时护肤用什么?她才17岁,对于护肤仅停留在浅显的表面上,只知道用一些水和乳液,所以也就随意回答了她,而她这个好同桌当即开心的说,她平时护肤也补水,然后在课间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着新同桌拿着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去角落接了半瓶水回来朝脸上拍,还问她要不要补点水!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她印象这么深刻,还有两个跟这新同桌有关的事,让她即便在过去了十年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新同桌在学校的宿舍住,有一次丢了七十多块钱,打了报警电话,后来传出来说丢了七十多块钱,报警花了300块的出警费用,结果还是没找回来七十,当然,长大之后也知道报警是不需要花钱的,但在当下那个时刻还是觉得很好笑,所以会记得。
最后一件事就是这同桌在上晚自习的时候问自己为什么语文成绩那么好,程斯年现在已经记不得她是怎么回答的了,但她记得新同桌拿了她写的作文说让她给看着改一下,据她自己说,觉得写的很有文采,然而天生对文字就感兴趣且看过的东西一般都印象深刻的程斯年在看了之后,嘴角抽了抽,实在是无法评价!大概小学生的日记写的都要比她这文章要流畅的多。
重来一次,程斯年自然是想要好好学习的,她的语文和历史成绩都十分不错,在年级基本上保持着单科第一,英语差一些,文科其他科目,政治、地理也都还好,唯独数学、哪怕是全程靠蒙的都比她认真答的分数要高,上了高中之后,她的数学成绩蒙的时候五分十分,认真答的时候零分,她都怀疑自己大概是比人家少长了一根名叫数学的弦。
但是她的重生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金手指,在看数学卷子的时候仍旧满脸茫然,上一世她考了一个普通的本科院校,但因家庭变故并没有读完,即便那时候她并不缺钱,后来在发表一篇文章的时候被晋城大学中文系的博士生导师叶邵礼看中,收做关门弟子,而她之后能有那么大的成就,也与叶邵礼的教导有很大的关系。
这一世,她想堂堂正正的做他的学生,而不是像上一世那样,在她得奖时感谢他,却让他被网友内涵,以至于公开声明她确实不是他的学生。
学习的时间其实也过的很快,10点的时候下晚自习,她只是做了几张卷子,很快就到了放学的时间,她跟傅汎两人都没有带书本回去的习惯,大概那个时候成绩差的学生都这样吧,不需要背着沉重的学习资料到处跑,甚至不想写作业就不写,任性随意,年少不知晚年苦,肆意挥洒青春。
“要是明天还放假就好了。”傅汎在出了校园门口感叹了一声,在走出校园的这段路终于让睡了一整个晚自习的她清醒过来。
“你是想天天都放假吧。”打趣了一声,程斯年习惯性的走在靠近路边的一侧,大概是内心不够有安全感,所以连走路都选择最安全的地方。
“哎呀,不是想去体育场碰碰运气嘛,万一就混进去看到宁乐了呢。”傅汎用胳膊肘怼了她一下表示不满。
程斯年顿住脚步,她怎么给忘记了!上一世,她第一次见到黎清兮是在她上大学后,可黎清兮来过一次常城,而且就是明天,事先没人知道这个消息,她是来给宁乐的演唱会做嘉宾的。
黎清兮跟宁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她还记得上一世知道黎清兮来了常城的消息悔恨了好久,怎么就没去碰碰运气。
“走啊!”傅汎走了两步见她没有跟上来,回过头来叫她,然后拉着她去买宵夜,这是两人每天必备的项目。
程斯年接过傅汎递过来的烤鱿鱼吃了两口,无意识的跟着她走。
“我们明天逃课吧!”
“什么?”
“我说我们去碰碰运气吧!”
傅汎转过头盯着她,然后兴奋的点了点头,逃课对于她们来说着实算不上什么。
两人是那种对于学习成绩并不上心的人,大概是太有自知之明了吧,因为即便留在教室也不会静下心来学习,还不如去满足一下自己的小小心愿,这样也不会因为遗憾而念念不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