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思夏伸手去拽他的头发,他一张漂亮的脸皱成一团,“痛!这是真头发!”
她笑得几乎栽倒在他身上。
俊男美女的组合十分养眼,举止亲昵,谁看了都会以为是一对情侣。
盛思夏驾车,开往t订好的酒店。
“她说我的金发看上去像傻瓜,我染了黑发,她又说我故作深沉,”他闭着眼,自言自语着,“不值得。”
她不理他,专心开车,直到进了酒店房间,她才有心思听他唠叨。
盛思夏十五岁认识t,他是傅亦琛的好友,现在也是她的。
刚认识他,是在傅亦琛家里。
她一进门,没看见傅亦琛,却看见一个金发蓝眼的英俊青年,长腿伸到茶几下方,大剌剌坐在沙发上。
那时候,他连中文都说不顺溜,现在已经熟练掌握各种网络流行词。
可见,学一门外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谈一个当地的女朋友。
盛思夏羡慕他的的性情,自由随意,像个永远没有忧愁的大男孩。
他自小便是家族的宠儿,也是女孩们围绕的对象,他父亲是法国和意大利的混血,t既有法国人的浪漫,也有意大利人的多情。
当他用那双湛蓝眼睛,捧着盛思夏的脸,专注地用法文向她说着什么,就像缠绵的情话,给陌生的房间,都施了咒语。
“你说什么?”她声音都放柔几分。
他换上中文,一本正经道:“我说,你的黑眼圈真的很重。”
“去你的!”她一掌推开他的脸。
来到酒店,她即刻换上一次性拖鞋,厚实棉软,让她想起,昨天她在傅亦琛的车里,将双足解放出来,那一刻的舒适。
从冷柜里取出两支冷饮,撕开薯片,她躺到沙发上,好没形象,又好自在。
“来,说点不开心的事情,让我开心开心。”
t仰头喝水,动作太急,水流下来,他不甚在意地擦掉,“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被甩了。”
“就这样?eon,我薯片都拆了,你就让我听这个?”
她简直毫无人性。
t生活在美国,在去年的万圣节派对上,认识了一位中国留学生。
之后一个月,他们像寻常的曼哈顿男女那样,约会,调情,不确认关系,也不说爱,即便他们共享亲密的夜晚和清晨。
女孩是交换生,为期一年,今年夏天回国,和他断了联系,国外一切社交软件停止更新。
t对她的了解,只有学校、专业,以及她在国内的城市。
没有她的电话,他甚至不知道她的中文名。
“所以你这次来,是要寻找失踪人口?”她用幽默,掩盖惊讶。
偌大的城市,数千万人口,他有足够的钱,在遥远的大洋彼岸,也能买到专业服务,帮他找到一个人,不是难事。
可他选择飞过来,花费时间、精力,以及在那游刃有余之外,从未付出过的一腔热情。
一开始小心翼翼,彼此试探,直到开始付出,索求回报,往往就是这样陷入深情。
“你有没有想过,到底是不甘心,还是真的……”
她没有说下去,不敢轻易使用这么严重的字眼。
他挑着眉,“我……”
电话响起来,是房间里的座机,t疑惑着,走过去接起来,接着便笑了,“你的消息还真快!”
盛思夏挑一片三角形的薯片,往嘴里塞着。
她腮帮子鼓起,用嘴型问他是谁。
“我刚到,有人接我,不敢劳驾大老板你……谁?还能是谁?夏夏小朋友啊!”
他漫不经心地说着,盛思夏的眼睛却越瞪越圆。
全天下,只有三个人知道这个称呼。
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甩开拖鞋,经由沙发,踩到t刚才坐着的椅子,一步跃到床上,冲t比着手势。
“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
很可惜,t或许是语言天才,却不熟悉手语,尤其是盛思夏临时发挥的自我创作。
他换个方向,避开盛思夏的攻击,继续说,“什么叫我和她还有联系?我和她一直都有联系啊!她就在我旁边,你要和她说话吗?”
盛思夏拼命摆手,眼神逐渐凶狠,手势毫无章法。
“啊?我们在干什么?”他笑容轻率,“孤男寡女在酒店,你说干什么?傅,你不要太纯情……”
话筒里“滴”声冰凉,他转头望,盛思夏冷着脸,按住了挂断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