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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结语(1 / 2)


记得之前看红楼的时候,总会觉得黛玉和宝玉的情感有艺术夸张的成分。即使是冥冥中有定数要他们还情债,即使是他们少不更事无法自控,可是那也实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常小事。无论是吃个小醋,还是极小的误会,都能令宝玉疯癫,令黛玉吐血。紫鹃一句姑娘要走,宝玉立刻缠绵病榻。我自问也是一个多情的人,都实在没法理解怎么世上还能有这么“作”的事,有这么“作”的人。直到…我写了浅墨。

说实话,本来没打算他是主角的,我的初衷就是轰轰烈烈在这个小世界里把帅哥的。在男尊女卑数千年的地球生命里,我只是想痛痛快快左拥右抱,享受一把之前男性们肆意了几十个世纪的瘾。

没想到,我连我自己的笔都无法掌控。可见,性格真的能够决定命运。如果用因果或是命运诠释人生,无论再完美的开始,再俊美的对象,再无忧的物质环境,都不能令一个心理有缺陷的人满意。而这种缺陷貌似是注定在一个人的命格里的。这个人的成功与否,身体健康与否,外在诱人与否,都违背不了这种缺陷。在与命运抵抗的过程中,或则可以造成曲折,可以使中间的部分精彩万分,可是却改变不了结局。即使给我一个女尊的身份,即使给我睥睨世间规则的条件,我也只能在我自己画的圈圈里驰骋罢了。

我爱上了浅墨,当他对这个世界灰心的时候,当暮雪不得不离开他的时候,我站在一直都无比倾慕的流光面前,看着令我之前痴迷至极的俊美面容,也清清楚楚感觉到他的感情,我身为一个颜控,却连拥抱他的欲望都没有。

我对天发誓,当千辰对我说:“就一夜,就一次,求你给我。”的时候;当他将混着梅香的酒杯递到我唇边的时候;当他从那华贵无比的马车上走下,抬眸微笑的时候…我被迷惑的七荤八素。可是我没有勇气接纳他,就如同我对他说的那样,没有了浅墨,我的整个世界都会失去颜色,我…不敢冒险。

我,是真的不敢,因为或者对于读者来说,那只是一段香艳的情节,对于我来说,却是真真实实的痛感。想到浅墨凄苦的神情,我心轮的位置就会剧烈的抽痛;浅墨冷落暮雪的时候,我的胃就疼的吃不下东西;见不到浅墨的时候,我像失水的鱼一样大口呼吸…这即使是幻境,也注入了真实的痛苦与欢愉,我开始理解曹先生笔下的宝黛,他们不是“作”,而是真的,真的身不由己。

小说是一个幻境,破幻不是不可以,只是一旦破幻,所有使这个故事成立的基石便会崩塌,一切的“果”,都会因为“因”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所以暮雪不敢不爱浅墨,因为这个幻境的核心承重点就是那份痴迷,暮雪就是为了这份体验进入这个幻境的,故事因为这个原因开局,也会随着爱的逝去而结束。

无论如何,这次体验太痛快了。这个故事,只要有人没有忘记,只要一天还在流传,浅墨这个名字就不会消失。我在冥冥中看着浅墨,我对他保证:“在这个时空里,有人为你痛心过,感动过,甚至身不由己的爱过…那,就是我能为你做的唯一的事情,在人们的心里替你建的…浅墨专属的祠堂,而在这个祠堂里,你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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